玉树州政府出台灾后城乡居民过渡安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灾后城乡居民过渡安置工作,确保群众安全过冬,近日,玉树州政府结合实际,出台了灾后城乡居民过渡安置实施方案。
一是安置规模。全州灾民安置共计68201户,223176人。在结古镇共安置灾民26177户,82140人。其中集中安置9383户,30728人;分散安置5932户,17478人;自主安置10862户,33215人。结古镇以外共安置灾民42024户,141036人,全部在本区域内分散安置。
二是安置方式。过渡安置采用集中、分散和自主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州灾区内的全部受灾人员进行安置。集中安置:对居住在结古镇内,既不能分散安置,又无法自主安置的灾民(包括流动人口)实行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在结古镇规划区内拥有住宅院落的城乡居民,且院落内建筑已通过安全鉴定,在不影响重建工作前提下,可在自家院落进行安置;玉树县除结古镇以外的8个乡镇及称多县、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的受灾居民,在本县、乡区域内安置。自主安置:对无法分散安置,但有返乡意愿或在结古镇以外能够(投亲靠友)安置的灾民,原则实行自主安置。为鼓励受灾群众自主安置,政府将给予一定补助。
三是安置标准。以户为单位,以帐篷安置为主。在每户已配发一顶12平方米帐篷的基础上,每户再配发一顶20平方米加厚棉帐篷、取暖炉具一套。
四是配套设施。由州、县国土、交通、建设、文体广电、电力、通讯、水务、消防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置点内水电供给、道路保通、水利防汛、广播电视、消防安全、环卫保洁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工作。各商业网点、公用服务设施摆布要优化布局,合理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