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强化四项管理规范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机制
一是加强资金管理。切实落实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重点落实重点项目和强农惠农资金公示制、财政支农扶贫资金报账制、委派监理制、专家评审制和政府采购制,使财政资金安排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增强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进一步强化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加大对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围绕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积极协调和支持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项目法人负责制,建立健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项目建设每个环节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项目基础管理。按照县域比较优势,围绕培育主导产业和开发优势产品,结合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做好项目规划设计,保证列入计划的项目按期开工,顺利建设。采取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审查项目的可研和实施方案,把好项目筛选立项关,提高项目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加强绩效管理。结合财政绩效评价,进一步加大支农项目的绩效考评力度,重点对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财政支农投入、支农信贷担保体系、扶贫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进行绩效量化考评,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通过绩效考评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