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电站退出验收公示
平桥电站属引水式电站,始建于1963年 3 月,1965年正式发电;电站水库坝高 10.5m,总装机容量 250kW(2×125kW)。由于机组损坏致该电站于 2005 年停运至今。电站产权属织金县供电局。
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 号)、《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关于印发
按照《织金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平桥电站退出需拆除电站厂房、站内发电机组及相关设备,保留进水口和压力钢管;修缮拦污栅、螺杆启闭机及闸门;改造发电厂房地面使其形成放水通道。电站退出后大坝改作景观拦河坝使用和管理,注意防洪问题,建议定期巡查。
按照织府专议【2020】80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桥电站拆除事宜的会议纪要》的要求,平桥电站的退出由县水务局负责。2020年11月初,县水务局按“方案”完成了电站应拆除设备的拆除和生态修复。经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平桥电站按“方案”完成了各项退出任务,通过退出验收。现予以公示。
织金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