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落实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理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37号)精神,高明区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管理工作于2010年5月1日起由高明区地方税务局接管。原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两税”征收点不变,原杨和、明城、更合“两税”征收点改为高明区地方税务局杨和税务分局、明城税务分局、更合税务分局的办税服务厅。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行政服务中心 88620916 杨和税务分局 88800380 明城税务分局 88832268 更合税务分局 88878382 纳税人服务中心 88237266 特此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 佛山市高明区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