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关于表彰2016年度市属国企自主创新优秀项目的决定
各直管企业:
去年以来,市国资委从创新驱动战略高度,积极推动市属国企创新发展,有力激发了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自主创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市属国企深入贯彻落实我市促进科技创新、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等政策,以及我委配套出台的《关于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不断优化创新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创新投入,充分激发全员创新智慧,努力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做强做优做大,我委对申报项目进行了严格考察评审,现决定对其中53个优秀项目、团队和个人给予扶持或奖励。其中,对“基于碳交易的绿色金融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等7个创新项目、“中国科技开发院众创空间”等6个创新载体予以资金扶持;对“小兰屿蝴蝶兰基因组测序与分析研究”等12个科技类、“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方法与审批机制构建项目群”等10个非科技类创新项目,以及10个优秀团队(个人)和7名特殊人才给予奖励; 同时,授予深圳湾科技发展公司“双创周突出贡献奖”。
另外,对市投资控股公司、深业集团、地铁集团、特发集团、天健集团、能源集团、赛格集团7家直管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提出表扬。
各获奖企业要严格按照《深圳市国资委对市属企业自主创新奖励扶持暂行办法》规定,切实做好扶持、奖励资金的管理并专款专用:扶持类项目的扶持资金(含深圳湾科技公司)只能用于该项目持续创新投入。科技类和非科技类项目的奖励资金用于对获奖项目作出显著贡献的团队(个人)的奖励比例可高于50%。团队(个人)类的奖励资金用于对团队(个人)的奖励比例不低于70%,特殊人才类的奖励资金全额奖励给获奖人。
对于奖励资金的分配发放,获奖企业应将其作为重大事项按内部决策程序决定,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支付;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参加分配该奖励资金,但企业领导如属于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且深入参与到具体的研发创新工作中的,可以参加分配;余留的奖励资金须用于创新投入。市国资委将对资金使用、扶持项目进展等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和监督审计。
各企业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一核心,进一步解放思想,瞄准关键领域、重点环节,不断夯实创新基础建设,积极完善创新生态体系,持续培育创新发展新动力、打造创新发展新优势、实现创新发展新跨越。
***:2016年度市属国企自主创新奖励扶持项目名单
深圳市国资委
2016年12月9日
***
2016年度市属国企自主创新奖励扶持项目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