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领公告(二)
2021年9月14日,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鱼窝头派出所在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西樵村水闸附近查获冻猪鼻0.105吨(规格:10.5kg/件,共10件)。经公安部门查证,仍未有货主前来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物品。
2021年12月9日,相关物品移交我局处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请上述物品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持合法有效证明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祥和路2号)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视上述物品为无主货物,并依法处理,且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涂华
联系电话:020-84908815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祥和路2号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