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31号关于推进皇姑区城市垃圾分类收集提案的办理复文
委员姓名: 齐宝军
提案编号: 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31号
主要内容:
(一)提案背景
2017年3月18日,***颁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垃圾一直牵动城镇生态环境的神经。垃圾分类并不是新鲜话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为了给子孙后代一个良好的环境,生活垃圾分类应该大力推进。
(二)现实情况
皇姑区现有500多住宅小区,人口81万,引导居民垃圾分类处理势在必行。
如上图所示,看似垃圾分开收集,其实居民仍在混装混扔,为生活垃圾后续处理带来极大的人工及工业处理成本,也影响了环境。
(三)解决方案
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面,我建议可采取如下解决措施:
(1) 加大宣传力度
以多种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概念,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将垃圾分类的意义深植人心。
(2) 强制推行有害垃圾分类处理
在社区、小区门口设置有害垃圾投放处,集中回收有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以及废弃药品等家庭源危险废物,并专门处理。
(3) 奖励积极进行垃圾分类的小区和社区
设立专项补贴,对积极进行垃圾分类的小区和社区进行奖励,并大力宣传,树立典型。
(4) 发挥社会监督
社区人力有限,而社会公众的力量无限。在垃圾投放点周围放置醒目的投放标识,加大宣传力度。
(5)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从娃娃抓起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环保意识的养成需要重娃娃抓起,在全区各个中小学校内率先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并进行专项宣传,表彰积极的同学,让孩子们从小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6)设立旧物投放处
在社区密集的地点集中设立废旧物品投放箱,方便居民投放仍可再回收利用的衣物、用品、书籍等给其他需要的人。
(四)重要意义
垃圾处理问题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迫切问题之一,涉及每个人切身的生活健康以及城市的发展。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量,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效益。
承办单位:皇姑区城管执法局
经办人姓名:尹可夫
联系方式: 86770801
办复情况:
2014年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正式启动。四年来,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能,通过选树示范点位、深入基层指导、加大宣传培训等方式,有序推进了我区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进程,进一步增强了居民、职工的垃圾分类意识,但成效不够显著。
您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2018年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也是今年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的重点工作。
一是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基层管理机制。充实基层管理力量,每个街道配备5名,社区配备3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各居民小区每300户配备1名专兼职社区志愿者,开展入户动员,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和指导;整合各类宣传媒介和资源,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举办知识讲座,发放宣传单,将垃圾分类工作走进千家万户,让居民了解垃圾分类、培养节能环保意识,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二是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多部门参与的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三是今年我区已启动党政机关餐厨垃圾收运试点工作(由市执法局指定的城投公司负责清运),结合垃圾分类工作,全区设立5个有害垃圾存放点,暂存公共机构、居民小区产生的有害垃圾,待暂存达到一定量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和处置。
四是全面扩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巩固提高现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工作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8年我区新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50个,在3个小区引进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
五是将垃圾分类纳入教育体系。今年计划制作垃圾分类宣传片、垃圾分类知识普及读本,假期实践手册,发放给重点宣传学校的学生。采取日常宣传和假期实践等方式,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垃圾分类实践活动。由孩子带动家庭,小手牵大手,逐步转化成社会各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自觉行动。
委员意见: 满意
办复日期: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