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会议提请审议并补选曾珊同志为毕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受县长陈波委托,禄云作人事任免职提请报告,吴丹玫作人事任职提请报告。会议决定,免去郭鹏、程静同志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赵毅同志自治县公安局局长职务,陈兴志同志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李正超同志自治县财政局局长职务,高峰同志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崔炳鸿同志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陈朝昀同志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李毅同志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胡如玉同志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王铸同志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朱云川、马丽飞两位同志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凌芳玉同志为自治县公安局局长,潘卫东同志为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文佳同志为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杜远仙同志为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陈光勇同志为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禄炳忠同志为自治县环保和科技局局长,徐锋同志为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桂龙香同志为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张波同志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拟任职人员分别作了任前表态发言,会议宣读并颁发了任命证书,举行了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