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街道多措并举加强出租屋管理
兰山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工作区、社区村落实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开展消防宣传,排查整改消防隐患。
成立由社区村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治理组织机构,设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办公室,并明确一名副职专门负责。
结合网格划分,落实网格化治理责任,全面掌握出租房屋基本信息和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随时掌握居住人员、经营活动变化情况,定期检查督促整改隐患,确保安全隐患消除在网格内。
加大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大力推行“科技兴安”,引导逐户安装智慧用电监测预警终端。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逐户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和“四户联保”承诺书,制作安装消防安全标识牌。
压实业户主体责任。出租人(代理人)、承租人同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责,实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出租房屋必须符合租赁条件和消防安全标准,及时向公安派出所和消防机构申请登记,出租人要如实登记承租人信息,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必须申办居住证。
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完不成专项治理任务或出现问题的,按照兰山街道《重点工作警示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出租人、承租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火灾隐患逾期不改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关停查封并吊销相关行政许可;发生安全事故的,倒查责任,启动刑事调查、停产整顿、联合惩戒“三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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