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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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1日发表
威宁县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每日公开情况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4月27日至6月5日共交办威宁自治县环保信访举报案件40件,截止6月5日,威宁自治县已办结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32件。全县共实施责令整改72家,立案处罚45家,罚款金额89万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约谈9人,问责5人。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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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批 201 7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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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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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201****9020
| 威宁县小海镇小海村的集体人造林、草地、土地被响水村大庆组的人破坏和侵占
| 毕节市威宁县
| 生态破坏
| 经调查核实,该案件属实。 1.响水村大庆组村民李兴才等4人将属于小海村的酸花山和癞子水井两地共3.5亩土地开垦耕种,案件属实。 2.举报人举报地为林下种草,无耕地。 3.该区域附近林草被小海村合作组村民放牧毁坏.案件属实。
| 是
| 1、针对响水村大庆组村民李兴才等4人将属于小海村合作组的3.5亩林草地侵占情况,责令归还给小海村。并责令其2017年7月30日前对已破坏的林地进行还林还草,恢复植被。 2、除3.5亩外毁坏的林木,据调查,属小海村村民夏顺明等人放牧毁坏,责令其2017年7月30日前对已破坏的林地进行还林还草,恢复植被。
| 暂无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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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201****5036
| 威宁县盐仓镇营洞村:1.施家营附近路边到处是白色垃圾;2.威宁县炉山镇新丰村,联昌煤矿生活垃圾及大量煤矸石污染附近河流;3、威宁县炉山镇田野村三岔河被修高架桥的施工废水污染;4.威宁县猴场镇藤桥村,干沙河被村民生活垃圾、学校的垃圾和煤矸石倒入河内污染;沿三岔河约1公里河床内有黑色污染物
| 毕节市威宁县
| 垃圾、水污染
| 经调查核实,该案件属实。 1.营洞村施家营附近有农贸市场,商贩较多,缺乏有效管理,导致公路沿线产生大量白色垃圾,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2.位于新丰村新丰组连昌煤矿门前有生活垃圾,连昌煤矿煤矸石堆放场地位于新丰村新丰组擦耳岩,属临时性租用堆放场地,且没有进行场地硬化,易对炉山小河(三岔河一段)造成水体污染。 3.威宁县炉山镇田野村三岔河河道内有泥石和生活垃圾污染现象。 4.在猴场镇藤桥村辖区内,沿三岔河的1公里河道旁,部分地区有历史遗留的煤矸石,河道内有部分白色垃圾,干沙河内部分地方有煤矸石,藤桥村辖区内无中小学,离藤桥村最近的学校猴场中学在街上村,小学在新建村,学校垃圾处理规范,有专门清运的车辆和人员负责。
| 是
| 案件办理中,处理和整改情况如下: 1.责成盐仓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施家营公路沿线垃圾进行清理,督促农户清理其房屋周边垃圾,由垃圾车负责清运到垃圾填埋场,现已清理完成;由盐仓镇人民政府在该路段修建垃圾池,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清理,由垃圾车清运到垃圾填埋场处理;盐仓镇人民政府将制定相关保护措施及制度,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规范居民倾倒垃圾行为。 2.责令连昌煤矿对厂区门前的生活垃圾及大量煤矸石进行清理,确保炉山小河(三岔河一段)不受污染,现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成,连昌煤矿对原堆放已清运完毕煤矸石的上层土壤进行翻犁,作最后的土地复垦工作;已由炉山镇人民政府在连昌煤矿安置垃圾桶,并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清理。 3.由自治县高速办督促都香高速公路项目部对该河道进行清理,现河道内垃圾已清理完成;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并安排专人定期对周边环境进行巡查,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扔河里。 4.三岔河河道内的白色垃圾和小学门口垃圾已清理,干沙沟内垃圾已基本清理完成;大部分煤矸石为历史遗留问题,已责令猴场镇清运煤矸石,做好渣场清运与植被恢复工作,已于2017年6月1日完成;督促猴场镇开展村规民约宣传及爱护环境卫生宣传,积极完善垃圾清运设备及设施建立,规范村民倾倒垃圾行为。
| 暂无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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