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规范管理城区春节期间年货临时摊位的通告
各规沿街商户、摊位业主: 春节即将来临,为解决节日期间城区年货临时摊位摆放问题,范城市市容秩序,丰富群众节日生活,增添节日氛围,按照疏赌结合,安全环保的原则,现将春节期间临时摊位管理通告如下: 一、临时摊位设置范围 步行街以十字街口为界,以南至二小对面步行街口(小广场除外)可设置临时摊点,大水沟以北至北门牌坊脚可设置临时摊点;步行街十字街口至大水沟电子门,县委门口,政府门口,雨洒金桥、大府头广场、北大街、回龙桥等路段一律严禁摆摊设点。 二、临时开放时间 设置时间从2020年元月16日(腊月二十二)至2020年1月25日(正月初一)。 三、管理要求 (一)所有步行街临时摊点必须按3m×3m规范摆放并配齐垃圾器皿,保持整洁,流动摊点禁止上步行街(必须留出消防通道,垃圾车清运车道); (二)雨洒金桥--鱼山;回龙桥--太平桥沿线摆设的摊点严禁上机动车道; (三)临时摊点于2020年1月31日(正月初七)前全部自行拆除;(四)希广大经营户(者)自觉维护市政设施,环境卫生,根据自身实际和规定时限,作好相关事宜安排。 特此通告 织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