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项目 实施标准 服务时间地点 承担单位 一、设施开放 1.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丁宝桢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达到免费开放规定要求,错时开放时间不低于规定开放时间的1/3;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展示不少于4次。 全年,全县各公共文化场所 县图书馆、文化馆、丁宝桢陈列馆 二、收听广播观看电视 2.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实现农村广播“村村响”。 全年,全县范围 县文广局 三、观看电影 5.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电影,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两年),比例不少于1/3。 全年,全县范围 县文广局 四、政府购买公共文艺演出 7.每年为各乡(镇、街道)购买的演出服务原则上不少于5场,乡(镇、街道)每年为各村购买的演出服务原则上不低于2场。 全年,乡镇农村 县文广局 五、开展群众文体活动 8.县文化馆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40次;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年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0次;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 全年,全县范围 县文广局 六、公益性展览活动 9.丁宝桢陈列馆、非遗展示馆常年设1项以上基本陈列,每年举办公益性专题展览不少于2次。 全年,全县范围 丁宝桢陈列馆、县图书馆、县文化馆 七、公益性培训讲座活动 11.县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培训不少于15次;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年举办公益性培训不少于6次;县公共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4次。 全年,全县范围 县文化馆、县图书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八、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12.县文化馆、图书馆建有面向群众的服务网站,设施内免费提供无线wifi。 全年,馆内 县图书馆 九、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 14.县城公共文化场所(设施)为残疾人配备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 全年,全县范围 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残联 十、全民阅读服务 16.县以及乡(镇、街道)每年举办全民阅读活动不少于1次;农家书屋每年每村开展读书活动不少于1次,且达到规定开放时间。 全年,馆内 县文广局、县图书馆、各乡镇
3.通过卫星、有线网络提供广播节目不少于17套,通过无线提供广播节目不少于6套,通过数字音频广播提供节目不少于15套。
4.通过卫星、有线网络提供不少于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
6.为中小学生每学期免费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县广电网络公司
县文化馆
10.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不少于8次,县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不少于10次。
13.县、乡(镇、街道)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点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县公共图书馆、县文化馆(站)建有电子阅览室,并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15.县公共图书馆配置盲文书籍和有声读物,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县文化馆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针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