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雨花台区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要求,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全面创新、全域高新”的新雨花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意见的通知》,对535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逐一对照,根据区部门业务实际进行梳理,共确立76项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雨花台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公布区级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清单,共计12个事项,涉及35项证明材料;在全市率先开展“政银合作”,充分发挥银行网点的优势,建立银行企业开办服务专区,成功办理300余件,并完成了6个环节72分钟办结的首个案例。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和《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2021年版)》,对《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2021年版)》全部重点任务进行了梳理和分解落实,细化各项任务实施路径,形成工作方案,共细化出区级层面共计77条,按季度推进落实。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的规定,只需通过登录市场监督总局的企业登记系统在线提交初始报告、变更、注销报告,无需单独向商务部门提出申报。信息报告制度实现全覆盖,全区在册258家外资企业参加本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报告的填报,同比去年增长了47.4%。
3.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落实最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持续聚焦非煤矿山、金属冶金、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年共办理安全生产事前处罚案件130件,事前处罚金额144.68万元,案均值约1.12万元,事故处罚案件1起,处罚金额23.75万元。进一步织牢织密食品安全检测防护网,强化食品法检快检联动,今年累计完成快检322208批次,发现阳性474批次已全部下架,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100%实现风险分级管理,日常检查全覆盖。推行“1+8+X”工作法,落实84家新冠疫苗接种点质量管控主体责任,保障新冠疫苗质量安全和有序接种。
4.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印发《2021年度区社会信用工作要点》,做好“三清单”编制、信用信息归集应用等基础性工作,今年截至目前,依托信用平台归集信用信息38990条。深化信用数据应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印发实施方案,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监管效力。加强《南京社会信用条例》宣贯,举办“6.14信用记录关爱日”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知信守信氛围。深入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组织信用修复培训2次,专项治理对象退出率达100%。积极探索政企信用互惠互通等先进模式,选取邦宁科技园开展“信用示范园区”建设。
5.依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针对国内个别地区出现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的严峻形势,毫不松懈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实防线,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制定《雨花台区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举措》、《雨花台区都市工业智能制造企业培育计划》等支持企业发展的文件。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督促经营主体规范使用“江苏冷链”,严格实行进口冷链食品“三专”及“五个不得”管理要求,加强第三方冷库备案管理。禄口机场疫情期间,全区累计开展4轮全员核酸检测及2轮相关街道(园区)全员核酸检测,累计检测307万余人次,结果均为阴性;我区在全市首先完成10家接收江宁集中隔离人员场所征用及达标建设,共有集中隔离点22个2901间房,爱心酒店1个90间房,累计对3967人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目前,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实时调整隔离点数量满足需要,所有集中隔离点均通过启用前检查,达到“三区两通道”设置等要求,符合作为隔离场所条件。现有3个集中隔离点、1个核酸检测酒店,可用隔离房间605间。另有储备隔离点5家、房间784间,房间总量达到20间/万人口储备规模要求。
6.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持续开展“清四乱”工作,确保按时销号,同时结合“河湖长制”管理,充分发挥好区、街、社区河长职能,强化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和空间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新增“两违三乱”项目以及“死灰复燃”项目。相继开展长江经济带突出环境问题、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固废法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全年共对183家违法单位进行处罚,处罚决定额823.51万元;查封扣押7件次。完成生态损害赔偿案件5件,赔偿额24万余元,生态损害赔偿件数居全市前列。全年开展禁渔执法检查350余次,水上巡航联合检查36次,陆上联合执法检查89次,市场联合检查16次,发现并驱离违钓人员48起,查处6起秦淮新河非法捕捞案,8起长江非法垂钓案,罚款7500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拓展立法的公众参与渠道。吸纳各行各业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储备的热心人,组建群众顾问团和专家智囊团,将听取立法意见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提高社区居民对民主法治的认识。2021年3月15日召开《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区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和部门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对中小企业创业扶持、劳动用工、融资促进等有关条款提出了修改建议。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稳步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探索将合法性审查前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征求意见作为必经前置程序,不断提高公众和专家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广度和深度。今年以来制发的《雨花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和《雨花台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等2个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完成雨花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雨花台区政府投资工程智慧审计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等15个文件的合法合规审核。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市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等程序规范,印发《关于印发<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议事决策规则(试行)、中共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明确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的议事形式、范围、程序和执行的相关要求,并向社会公布。按照要求明确三项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即区发改委制定《雨花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区人社局修订《雨花台区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区教育局制定《2021年雨花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以上目录全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明确事项名称、决策主体、承办部门等。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凡涉及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均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推动风险评估程序化、规范化。健全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要求重大行政决策上会讨论前,应先经过专家评审把关,再由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合法性审查,然后再广泛征求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按规定向区委请示汇报,经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及时通过法定途径予以公布。《2021年雨花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于2021年5月份启动,5月18日分管区长专题研究相关内容,汇总梳理评估工作难点和风险点,分送相关部门,形成联防联控机制;5月19日上午召开公众参与会,下午召开专家论证会;随后由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合法性审查;5月22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25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及“雨花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同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工作问答》。
3.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积极架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组织机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要经济规划等事项全面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广泛引导法律顾问参与雨花台区十四五规划、江苏省妇幼保健院项目建设等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法律风险、提出意见建议,为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印发了《雨花台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在强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基础上,着重对政府合同起草、订立、履行监管等环节完善制度设计,实现政府合同全过程“闭环”监管。全年审查重大合同328份,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2278条。
4.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各街道(园区)、政府部门、社区均按照要求至少与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涉及政府重大合同、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必须有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意见方可作出决定。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全区目前共有公职律师19人。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展顺利,确认街道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赋予街道行政执法权限。印发《雨花台区赋予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行政处罚类)》,将6家部门68项行政处罚事项下沉街道。印发《雨花台区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推进方案》、《南京市雨花台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公开具体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等。明确第一批移权部门下沉人员25名,明确各街道第一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员额505名,有效充实了街道执法力量。各街道已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范化建设纳入日常工作,共办理执法案件32件。完成交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妥善做好人员转隶,制定并印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定”规定,成立并组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实现了交通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贯彻落实国家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相关规定,按要求高质量完成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五部门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工作。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以案卷评查和专项督查为抓手,狠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制定专项执法检查计划,加强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今年来相继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专项执法监督活动、水行政执法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执法监督等8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年累计抽查行政执法案卷63卷次,对各单位行政执法案卷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反馈。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备案审核,全年共对39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备案审查,提出备案审查意见,督促部门整改。
4.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水平。积极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全面应用江苏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的通知》,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相关负责人员召开平台应用推进会,提高平台使用率,及时录入相关执法数据。定期对平台的数据录入情况进行内部通报,不断督促各单位及时按要求录入,防控行政执法风险。
5.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坚持按照标准和程序开展案件移送。加强各行政执法单位之间业务沟通,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江苏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及《江苏省乡镇(街道)法定事项清单通用目录》,结合我区实际,梳理街道各“应放尽放”行政权力事项,研究拟订《雨花台区街道行政权力清单通用目录》,确保赋予街道的行政执法权“放得下、接得住”。实现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的全覆盖,依法向人大和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
2.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5条。
3.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依法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全年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141件,区政协委员提案208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自觉接受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
4.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在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政府预算和全区汇总“三公”经费预算,同步公开了53个一级预算单位、9个街道(园区)的部门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算,及时公开了全区专项资金管理目录清单,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入实施雨花台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出台《雨花台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行为,提升资产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审计监督,对8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建设单位(内审)组织完成的1110个预结算审计项目进行逐一备案并评价。
5.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群众意见表达渠道,完善12345热线平台运行管理,建立政务热线疑难工单快速处理机制,建立“先解决问题再说”联席研判会议机制,对职责交叉、需要多部门协调办理、大量反复出现、历史遗留等疑难工单进行研判,强化“马上就办”作风,全年共受理各类工单158750件,办结139563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延伸触角,形成“网格+人民调解+慧调解”的格局。推进各类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体化运作,依托各类调处中心,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不断建立融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司法鉴定、快速理赔等为一体的“调解综合体”。构建行政复议与调解联动机制,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前、审查中、结案后全过程,综合运用多种调解方式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共开展纠纷排查235次,预防纠纷341起;劝阻群体性上访109批1202人次,共参与处理社会矛盾纠纷5659件,成功调处5656件,成功率99. 90% ,涉及人数12609人、金额8937万元。
2.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弱势群体,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专项活动。岱山法援工作站作为省法律援助基金会重点资助项目,通过建立律师团队,积极参与辖区内社区治理、法治宣传、社区调解等社会治理事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建立“法援中心-司法所法援工作站-社区法援联络点”工作网络,选派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律师库律师充实到工作网格,主动挖掘案源。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9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全区63个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共计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2102次,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法治水平不断提高。
3.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印发《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强化行政诉讼案件分析研判,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定期分析制度。坚持“阳光复议”,实行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加大案件公开审理力度,实行听证工作常态化,听证率达90.9%。全年受理投诉举报类、工伤认定类、行政处罚类等行政复议案件(含结转6件)共计51件,办结36件。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53件(含2020年结转的17件),已结审31件。
(七)数字法治政府持续推进
1.深化“互联网+企业服务”。按照“让政策找人、让数据匹配、让资金直达”的要求,我区于今年建成“及时雨政策直达平台”,推进惠企政策直达。目前平台上线惠企政策事项55项,包括“免申即享”13项,“即申即办”42项,相关改革工作成果入选南京市“放管服”首批十佳案例,改革成效先后被《新华日报》、省人民政府网站、《现代快报》宣传报导。
2.探索重点领域“互联网+监管”。推动“雨花台区应急指挥中心软硬件平台”项目建设,建成了集安全生产、应急资源、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及指挥调度于一体的多维度应急指挥平台;开发“管道通”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并正式上线运行,实现实时在线监管,促使各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压力管道监管信息化水平和监管实效;开发建设智慧水务一体化平台,推出了“雨花水务”手机APP,实现了随时随地查看水情、雨情、积淹信息等12项功能。
3.推进“智慧普法”建设。创建覆盖所有社区的“法润民生”微信群,借助微信塔群智能系统,以“AI+法治”普法新模式,贴近群众24小时提供智能高效法律服务。启动智慧司法(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将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进园区等服务事项进行整合,为本区智能司法服务科技企业提供一个集中的、沉浸式的实际应用场景化展示平台。
(八)法治政府建设日益完善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主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坚持落实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分4批组织66人完成考试。
2.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评估督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今年共召开两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区工作,审议通过《法治雨花建设规划(2021-2025年)》《雨花台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雨花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法治为民十件实事》等相关文件,为推进法治雨花建设实施提供遵循。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汇总形成《中共雨花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确定的23项具体措施,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完成时限。
3.深入推进“八五”普法。编制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工作,广泛开展“法律七进”,全区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480余场次,覆盖人数40万人次。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普法活动,积极宣传《长江保护法》,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践,形成了江豚广场、三山矶长江生态保护法治文化公园等典型案例。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打算
今年以来,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水准有待进一步提高;街道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等。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指导力度,积极探索“法治+”工作机制,推进“援法议事”,打造法治建设新亮点。抓住“关键少数”,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治培训等机制,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法工作,促进各级法治协调议事机构认真履职尽责,围绕中心工作抢抓机遇,注重发掘特色亮点工作,形成更多有影响力的雨花特色法治建设经验成效。同时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实施加以探索落实。对《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雨花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雨花台区法治社会教建设(2021-2025年)》等文件进行任务分解,推进工作抓落实。
2.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法治思维,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大力推动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
3.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坚持“一个窗口对外”、“一套办案流程”、“一个裁判标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调整完善以政府主导、相关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参与的行政复议委员会人员名单。建立行政复议工作报告通报制度、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以及定期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制度。加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力度,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4.持续优化法治宣传体系。继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度挖掘雨花地方文化、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组织实施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产品研发、活动推广的提质创优上下功夫,进一步放大“法润雨花”法治文化品牌效应,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
5.提升法治队伍建设水平。不断充实各部门法治建设专门力量,配齐配强基层工作队伍,展观“特邀法治观察”风采,培育好基层“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大力发展人民调解员、公证员、法律服务志愿者等直接面向基层的法治工作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