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生态环境局主动作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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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4月02日发表
按照减缓臭氧污染的建议,2019年10月21日龙圩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鑫梧水泥(粉末站),桂森林产品有限公司(胶合板)等VOCs重点排污企业的执法监管。该局执法人员对鑫梧水泥有限公司进行环境相关方面检查。检查当日该企业没有开工,未发现环境污染现象;对广西梧州桂森林产品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胶板VOC检查,现场检查时厂内环境较差,木粉尘较多,没有定期对厂环境进行清洁,我局执法人员要求现场负责人定期对厂内环境进行清洁卫生,打造舒适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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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15:34: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