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医疗保障局足额发放生育津贴
近阶段,通山县医疗保障局对全县生育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
据介绍,职工生育津贴的发放要把握两个基本政策:一是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二是生育津贴与工资标准要按“就高不就低”(即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缴费工资标准的,予以全额计发;低于本人缴费工资标准的,由所有单位按规定补足)的原则享受。
该局根据财政部门提供2019年6月到2022年10月全县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职工工资数据与核定生育津贴进行了比对,发现有60名生育女职工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应补发生育津贴8.3万元,正在补发之中。在此次清理中,未发现违规享受生育津贴情况。
该局将以此次清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生育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定期组织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自查工作,建立生育保险规范经办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生育待遇支付及时、足额发放准确,不断提升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梁元善)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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