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个区级行调委在南山成立
7月17日,深圳市首个区级行政调解委员会在南山区正式揭牌成立。在南山区司法局指导下,区水务局成立了行政调解委员会(下称“行调委”),行调委主要负责调解辖区个人、单位之间因水域、水利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以及防治水害等问题发生争议而引起的水事纠纷。
深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刘天德、南山区司法局局长康甲光、南山区水务局局长曾红专等参加揭牌仪式。刘天德对行调委的成立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南山区开拓创新,率先在全市各区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希望再接再厉,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康甲光介绍,近年来,南山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研究新时期工作新方法,在区水务局成立行调委,是探索调解新途径、提高行政调解质量的重要举措。曾红专认为,行调委的成立,标志着南山区的水事纠纷有了专业性的调解组织,南山区水事纠纷调解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据悉 ,区司法局将会同区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行政调解平台运行机制,完善调解程序制度,优化调解流程,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争议中的重要作用,确保调解工作依法、规范、公正、高效、便民,为推动和谐南山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