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盟友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珠海市盟友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年产8000吨溶剂型环保涂料建设项目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和《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市盟友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溶剂型环保涂料建设项目
2、基本情况: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化联三路133号,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涂料生产区及相应设施、综合楼、仓库及配套设施等,,实际总投资6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万元,占总投资的1.9%。项目主要从事涂料的生产和储存等,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涂料产品8000吨,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涂料产品6000吨以上。
3、主要原辅材料: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固化剂、二甲苯、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已酮、硝化棉、哑光粉、颜料、苯丙乳液、丙烯酸乳液、碳酸钙、滑石粉、钛白粉、水、电等
4、主要污染物:生活污水、工艺废气、食堂油烟、固体废物、噪声等
5、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审批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珠港环建[2008]80号)
6、环保验收监测单位: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环保处理设施等污染防治措施,规范设置排污口,树立了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由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监测报告结论显示:该项目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验收检查情况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规范设置排污口,树立了废气、噪声、固废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具备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能力,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五、公示时间
自上网公示起7日内
六、公示受理情况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1、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2、受理意见电话:0756-7716636、7268461
3、受理传真号码:0756-7716636
4、受理电子邮箱:fengguanying@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