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教发〔2020〕28号(关于印发宜州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教发〔2020〕28号
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宜州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工作站,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宜州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6日
宜州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结合宜州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公益普惠的办园方向,以推进集团化办园改革为动力,以优质幼儿园带动薄弱幼儿园发展为抓手,以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为目标,全面促进宜州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基本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强扶弱,共同发展”的“1+X”集团化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区域推进原则。做好统筹规划,加强集团化办园的顶层设计,优化设点布局,探索组建教育集团,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带动薄弱园,实现同步协调发展,实现区域内幼儿园优势互补、和谐共生,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二)机制创新原则。各教育集团结合自身特色创造性地制定办园章程,优化管理结构,明晰发展规划,注重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环节衔接,建立以共同愿景为目标、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规则程序为纽带的集团运行机制,实现管理互通、师资共享、研训联动、文化共建和质量同进,从而打破园际壁垒,缩小园际差距,形成稳定的共赢合作机制。
(三)共享共生原则。通过先进办园理念辐射、科学管理制度共建、骨干教师流动、教育资源共享、办学文化共生等策略,增强幼儿园“复制”“改进”与“重建”的能力,逐步形成各自的办园优势,创建办园特色,提升教育品质。
(四)量质并举原则。把关注质的提升与量的扩张紧密结合起来,优质幼儿园在输出品牌、师资、管理上下功夫,大力推进优质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增强“输血”“造血”功能,不断提升整体办园水平,促进优质资源的可持续增长。
三、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实行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模式改革,充分依托优质园优势,通过集团化办园模式,逐步将城乡幼儿园全部纳入学前教育集团化管理,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通过各级各类幼儿园之间相互交流、规范管理,逐步实现集团内“办园条件同改善、规章制度同完善、园务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四协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坚决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最终实现办园水平的提升、保教质量的提升、师资水平的提升、幼儿素质的提升和社会满意度的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集团办学布局。通过集团化办学方式,由优质幼儿园带动农村地区或相对薄弱幼儿园发展,不断扩增优质教育资源,缩小园际差距,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规范教育集团组织管理,设立由教育集团龙头园和成员园以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组织目标、原则、职能等,建立组织管理制度,健全组织运行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晰集团内部法人幼儿园主体责任,充分尊重独立法人幼儿园办学自主权,妥善处理好教育集团与法人幼儿园间责权关系。
(三)建设集团资源共享平台。
1.搭建集团内场地设施资源共享平台。统筹集团内场地设施设备资源,探索资源共建机制,促进集团内资源多元供给,充分共享,不断提升硬件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
2.搭建集团内课程教学资源共享平台。统筹集团内课程教学资源,实现集团内优质特色课程资源、优质教学活动资源、教师培训和教科研成果等资源的共享,加强教育教学研讨交流,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促进集团内各园深度融合,整体提升集团化办学质量和水平。
3.搭建集团内师资培养与流动共享平台。探索建立集团龙头园和成员园之间互派管理人员双向交流、互派教师轮岗交流的制度,完善集团内管理人员和教师培养、培训、评价和考核等机制,发挥集团内优秀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搭建管理人员、教师成长发展平台,促进集团内管理人员和教师专业发展、素质提升。
(四)倡导文化引领集团幼儿园内涵发展。充分发挥教育集团的品牌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以先进文化引领集团幼儿园发展。在尊重集团内各幼儿园办园实际和文化传统的前提下,凝聚发展共识,凝炼核心价值,共谋发展愿景,丰富集团文化内涵,培育向善向上、和谐奋进的集团文化,促进集团幼儿园内涵发展。
五、主要举措
(一)推进城乡一体化集团办园。充分发挥优质园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城区公办幼儿园为龙头园带动乡镇幼儿园发展,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2020年我区组建4个学前教育集团(详见***1),以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区保育院、区幼儿园、区第二幼儿园)和河池市级示范园(区第三幼儿园)为龙头园,分别与新建园(区第四幼儿园、区第五幼儿园)及16个乡镇中心幼儿园组建四个学前教育集团,逐步提高宜州区城乡公办园的办园质量,不断缩小办园差距。
(二)优化集团化办园模式。积极探索“龙头园+乡镇中心园+民办园”“龙头园+新建园+筹建园”等集团化办园模式。通过集团化办学方式带动相对薄弱幼儿园发展,不断扩增优质教育资源,缩小园际差距。各幼儿园达到集团化办园条件的,可根据园所条件申请加入各学前教育集团。
(三)加强集团组织管理。学前教育集团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是集团各项工作事务的执行组织,负责制定和落实集团发展规划、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集团日常工作事务管理。理事会设在龙头园,理事长由龙头园园长担任,其成员由龙头园中层以上干部和集团成员园长担任。学前教育集团化实行龙头园负责制,龙头园组织协调集团的行政工作以及业务指导。集团成员服从龙头园园长的领导和指导。监事会是学前教育集团的监督组织,具体负责对集团重大事项(办园方向、重大工程项目等)监督。监事会监事长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幼教专干、幼教教研员、职工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理事会原则上每学期向监事会报告一次工作。
(四)规范集团成员园内部管理。龙头园要把先进的管理模式推广到集团成员园,向成员园提出有关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园务管理等方面富有针对性的意见或规划书,通过多种方式形式,帮助成员园更新教育理念、规范园务管理、完善组织机构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帮助集团成员园提升管理水平。集团成员园要健全内设机构和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显要位置公示招生、收费、儿童膳食和财务管理等主要制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儿童家长和社会公布教职工资质、儿童膳食营养和保育教育活动等相关信息,鼓励实行信息化管理。
(五)加强集团成员园队伍建设。龙头园领导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骨干教师要到成员园定期蹲点,进行教学活动、教科研活动、保育工作等方面的指导,协助完善幼儿园管理制度,交流管理经验,集团内干部和教师通过相互交流,提升分园的办学管理水平,打造分园办园特色。集团分园园长(副园长或骨干教师)每学期到集团的龙头园挂职学习,学习龙头园的日常管理方法、教育教学手段;各分园定期选派教师到集团内龙头园开展跟班学习、岗位培训、园务管理培训、教学观摩、教研活动、团队建设等。集团成员园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幼儿园岗位设置标准,足额配备教职工,依法聘用具备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支持教职工参加各类继续教育,鼓励专任教师提升学历。
(六)提高集团成员园保教质量。龙头园要牵头制定集团发展规划,在集团内输出成熟的办园理念,与成员园之间形成共识的理念或相对统一的管理,保证集团龙头园教育品质及文化品牌的影响力。开展集团内一体化教研活动,通过专题研讨、集体备课、案例赏析、活动观摩研讨等形式,集中集团内专业力量,指导教师的教学实践,形成集团内教学设施设备、优质活动资源、教学资料、教师活动共研、智慧共享的工作状态,激发教师研究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高教研工作实效。要深入探讨和研究集团化发展的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运行机制、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特色等问题,立足分园实际,努力建设个体特色基地,形成“一园一品”的格局。
六、实施步骤
(一)区教育局成立集团化办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集团化办园相关工作。(该项工作已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
(二)各集团员宣布成立,明确集团化办园龙头园与成员园的职责,设立理事会等组织机构。(2020年10月底前)
(三)各集团龙头园召集成员园制定集团发展规划、章程和年度活动计划等。(2020年11月底前)
(四)区教育局对集团化办园工作进行过程指导督查,总体把握管理进程,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12月底前)
(五)区教育局组织召开第一次集团化办园阶段性工作总结会(交流会),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范围,逐步完善集团化办园机制。(2021年1月底前)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州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统筹做好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评价、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工作例会,制定总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项推进举措,加强调研,掌握各教育集团发展情况。
(二)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建立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以问题为导向,协调解决问题;二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集团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报告集团化办园开展情况;三是建立集团化办学实践展示制度,各集团每年举办至少1次集团化办园实践及研讨活动;四是建立教师流动机制,根据“区管校聘”的方式对教师进行整体管理,制定骨干教师流动办法,切实推动教师的园际交流,形成骨干教师流动机制;五是区教育局每年组织召开1—2次集团化办园改革的工作交流会或研讨会,总结提炼集团化办园的经验。
(三)落实经费保障。合理分配自治区集团化办园的奖补资金,统筹安排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补助经费,用于集团化办园的运作管理、教育科研、文化重构和特色打造,用于龙头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指导集团内幼儿园的差旅费用以及开展教师研修、培训活动、交流活动等。
(四)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制定从成员到龙头园权责对等的考评体系每年进行定期考核评估,重点考察龙头幼儿园向成员园的资源输出及引领、带动作用,成员园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和取得的发展性成效等。
(五)健全激励机制。龙头园教职工到乡镇及以下幼儿园的指导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研究生考试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集团内成员单位达到4个的,集团龙头园园长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可放大至1.2倍,集团内成员单位超过4个以上的,集团园龙头园园长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可放大1.5倍。创建县区级及以上示范幼儿园的成员园及龙头园,在年度绩效考评中予以加分。
(六)提供专业支撑。加大对学前教育集团教科研训活动的研究和指导,支持和鼓励各龙头园开展集团化办园的专题研究,积累实践案例,提炼经验成果,不断改进提升,确保活动质量。加强对学前教育集团园长、教师的培训,不断提升其能力和素养。
(七)营造良好氛围。集团上下要充分认识实行集团化办园的重要意义,动员组织广大教职工把思想统一到集团化办园的重大决策上来。通过举办集团化办园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和成果展示会,及时总结集团化办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参与交流的教师,要服从大局,服从管理,自觉到调整后的教育岗位上开展工作。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集团化办园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支持集团化办园的良好环境,促进宜州区学前教育在更高起点上争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
***:1.宜州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宜州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管理模式安排表
***1
宜州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覃祖承 区教育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陈 华 区教育局副局长
副 组 长:吴贵昌 区教育局副局长
韦星光 区教育局副局长
兰国伟 区教育局副局长
滕 明 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张秀和 区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黄 敬 区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覃 贤 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吴剑涛 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韦 奇 区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兰军军 区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韦汉伟 区教育局安稳办主任
石国驱 区教育局项目办副主任
蓝艳妮 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宜州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覃贤同志兼任。
***2
宜州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管理模式安排表
序号 | 集团名称 | 龙头园 | 成员园 | 成员园园数 |
1 | 第一集团 | 宜州区保育院 | 区第五幼儿园 怀远镇中心幼儿园、第二幼儿园 安马乡中心幼儿园 同德乡中心幼儿园 山水宜人保育院、城南保育院 | 10
|
2 | 第二集团 | 宜州区幼儿园 | 区第四幼儿园 洛东镇中心幼儿园 洛西镇中心幼儿园 | 5 |
3 | 第三集团 | 宜州区第二幼儿园 | 石别镇中心幼儿园 北山镇中心幼儿园 福龙瑶族乡中心幼儿园 北牙瑶族乡中心幼儿园 | 4 |
4 | 第四集团 | 宜州区第三幼儿园 | 刘三姐镇中心幼儿园 祥贝乡中心幼儿园 | 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