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次会议(图)
本网讯 2月16日,自治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吉雄主持召开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田大甲,副主任张武先、李晓英、田国亮、向紫玉、周宏伟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祖红及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赞雄、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长松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会议决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8日至10日在县城龙舟坪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自治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自治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 4. 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其他。
会议表决通过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祁帆同志辞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决定免去刘东同志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张炜同志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许宁同志的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会议任命李晓英同志为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向黎明、何运嵩、章玉莲、章富高(以姓名笔画为序)为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会议任命姜自民同志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刘汉军同志为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覃唯波同志为自治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李钦同志为自治县教育局局长、覃德双同志为自治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覃新勤同志为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镇国庆同志为自治县公安局局长、王凤兰同志为自治县监察局局长、闫洪南同志为自治县民政局局长、毛建国同志为自治县司法局局长、许冰同志为自治县财政局局长、刘忠列同志为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田科录同志为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向希红同志为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汤清林同志为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程刚同志为自治县农业局局长、傅建斌同志为自治县水利水电局局长、王红同志为自治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吴晓晴同志为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杨长安同志为自治县审计局局长、覃迎蓝同志为自治县统计局局长、皮厚超同志为自治县林业局局长、李银钢同志为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准同志为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章一英同志为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田兴国同志为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会议举行了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自治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吉雄主持并监誓,新任命人员面向国徽,领誓人姜自民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左手持宪法文本,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向宪法郑重宣誓。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职县级干部田文大、向松林、刘春阳,自治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全体机关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