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0年5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1日。
电话:029-89696841
传真:029-81576150
通讯地址:航天基地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2层(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安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智能组装生产线建设及现有工程废气治理技术改造项目 | 西安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南路396号 | 陕西弘毅环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无新建厂房,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2万元。主要建设转辙机智能装配线、继电器组装调试线及对现有灌封、三防涂覆、碳氢清洗、渗透探伤、零部件加工中心碳氢清洗及热处理等工序配套建设4套“干式/湿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处理系统。项目建成后年产铁继电器产品30万台,ZD6系列电动转辙机生产10000台,ZD(J)9系列电动转辙机生产5400台。 | (一)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 (二)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转辙机智能装配线和现有灌封、三防涂覆、碳氢清洗、渗透探伤、零部件加工中心碳氢清洗及热处理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灌封脱模有机废气同电路板三防涂覆有机废气分别由集气罩收集, 一并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30m排气筒排放;新建转辙机及继电器碳氢清洗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25m排气筒排放;渗透探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同危废间废气一并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18m排气筒排放;碳氢清洗及真空退火炉热处理产生的废气采用“塔式湿式过滤+ 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8m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场界浓度限值。无组织形式排放的有机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三)废水:项目不新增废水。 (四)固废:项目应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废活性炭、紫外线灯管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设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CB18599-2001);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噪声:在项目实施中,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均在室内布置,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