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区河长制办公室发布公告公布区镇街村三级河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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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9日发表
根据《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河长办〔2021〕9号)和《丹东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要求,元宝区各级总河长、河长实行接替制度。现将再次调整后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名单,予以公布。
***:元宝区三级河长名单
元宝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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