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富有成效
海南州多措并举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富有成效,使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一是建立了组织机构。州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州长为组长,州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了规章制度。制定出台的《2011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不断健全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加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公开力度,逐步公开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经费等支出。
三是夯实了工作基础。州政府不断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州科技局、州教育局等部门相应建立了部门网站,就本部门中应当向社会公布的事项进行公布。《海南报》也对全州的相关政策、政府动态、行政审批下放项目目录等信息进行公开。全州37个便民服务大厅,通过公开栏、发公告等方式对教育、医疗、低保等涉及民生的信息进行公开。编制完成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全年度公开政府信息5807条,比上年度新增922条。其中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采购项目的目录、公告等财政性资金方面的信息1200余条,占总数的20.7%。
四是强化了宣传教育。州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了以打造阳光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条例》以及推进财政预算、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讲解群众关系密切的政府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内容、查询途径及监督保障措施。通过宣传,提高了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