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龙岗区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我局对原《龙岗区处理重大群体性劳资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部分修订完善,并形成《龙岗区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确保《暂行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行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717室
二、电子邮件:lgrlzyj@longgang.gov.cn
三、征求意见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9日
特此公告。
***:龙岗区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8月15日
(联系人:杨劲,联系电话:28901329,传真:2891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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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龙岗区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