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儿童医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宝安区儿童医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告,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项目名称:宝安区儿童医院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与建设单位联系获取查看方式。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杨工、邹工 电话:0755-27813508
电子邮箱:wjj@baoan.gov.cn
地址:宝安中心区玉律路56号
邮编:51810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机构: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5-89754488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大运软件小镇40栋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公众范围
您如果是项目周边居民、在项目周边与当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者关心环保事业的专家和公众,欢迎您针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及此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该公众意见表。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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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儿童医院项目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