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城街富鹏东片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荔城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荔城街富鹏东片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荔街函〔2021〕40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同意荔城街富鹏东片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范围为富鹏片区菜园中路以东,富和路以北。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新建口袋公园、道路改造、道路标识标牌整治、广告招牌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环境绿化提升和三线整治等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792.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90.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7.25万元、预备费85.36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区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荔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日
***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表
建设项目名称:荔城街富鹏东片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有异议,可自接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联系电话:020-32829072;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020-3892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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