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德令哈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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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自今年1月1日起,依据全省城乡低保调标政策,德令哈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20元/月,农村牧区低保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15元/月。同时将2008年以来为城乡低保对象补助的临时物价补贴(城市人均55元/月,农村牧区人均30元/月)一并发放,城市居民低保标准共提高75元/月,达到313元/月,农村牧区低保标准共提高45元/月,达到165元/月。目前,城乡低保提标资金226.155万元拨付到位,全市12020名城乡低保对象受惠。
(德令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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