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四个做到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
近日,威宁自治县“四个做到”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现环境监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县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明确目标,做到有的放矢。以强化环境监管职责,保护绿水青山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创新环境保护监管体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划分网格,做到各司其职。网格化监管工作划分为以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核心建立的一级网格和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划分的二级网格。一级网格以自治县委、政府为中心,横向延伸到各职能部门;二级网格纵向垂直到各乡镇(街道)。各级网格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下级网格接受上级网格的工作指导和监督,上下级网格间统筹协调,共同完成所担负的环保网格监管工作。
分步实施,做到踏石有印。按照准备、实施、验收“三步走”策略,分步建成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在准备阶段认真调研,制定方案,积极动员,合理规划;在实施阶段狠抓落实,强化监督,完善机制;在验收阶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查缺补漏,最终形成一套长久、可靠的监管体系,为环境保护工作添砖加瓦。
强化保障,做到有始有终。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自治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环境保护网格监管日常工作的开展、督促和指导;强化职责和监管,做好检查和监管,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强化责任追究,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及日常监管,有效地保证了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