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完善平台建设提升消费维权水平
一是完善消费预警平台。针对消费争议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投诉比较集中的商品或者服务,制作了《行政指导建议书》送达相关企业或者服务商,以事前警示的形式提前介入经营者的商品销售和服务中。对申诉举报中心统计的重点申诉企业,及时召开行政约谈会,邀请社会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参加,通报情况,提出建议,推动经营者自律与社会监督、媒体监督有机结合。
二是完善快速处结平台。选择信用度较高,具有一定规模的汽车、手机销售商及部分大型超市、宾馆、饭店和美容美发经营者作为“通道”单位,建立12315、12331和12365投诉“快速处结通道”。对涉及“快速处结通道”单位的申诉举报,直接向其分流、转办和信息反馈,促进一般申诉举报得到及时解决;特殊情况的投诉,由中心指定专人现场指导,及时完成并反馈结果。
三是完善“多方会商”平台。对存在争议的案件,由市局、申诉举报中心分别牵头,就投诉问题组织相关企业、服务单位进行约谈,明确初步解决方案后,邀请消费者代表召开争议事项调解座谈会,消费者、经营者、监管部门三方共同商讨可行性解决方案。
四是完善“指导先行”平台。指派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担任消费维权联络员,提前介入到一些规模较大企业、超市和服务单位的消费者维权工作中,靠前指导,协助完善制度,指导设立维权联络站和服务站,推动消费纠纷事前和解,有效提升消费纠纷调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