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创新三定模式推动公务用车降本增效
2019年11月以来,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聚焦大兴“三风”纠“四风”目标,突出厉行节约,创新公务用车监管模式,下发《关于实施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的通知》,将毕节市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对公务用车进行日常维修、车辆保险和加油全部纳入定点服务范围,切实做到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确保节约用车、廉洁用车,杜绝“车轮上的浪费”。
一是深入开展前期调研,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新路。为深入贯彻落实《毕节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行政成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汽车服务市场规律,于2019年上半年组建调研组深入汽车加油、保险、维修企业以及部分市直单位进行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汽车服务市场运行状况,弄清市直单位公车加油、保险、维修现状,全面把握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与汽车服务市场的契合点,寻找商业规则下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的最大优惠空间,为推动实施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精心组织公开招标,扎实推进询价采购。在经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规模、资质、技术、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市场机制公开信息、规范程序、公平竞争、客观评价、公正选择以及优胜劣汰要求,通过招标采购方式确定协议供货商。最终确定2家企业作为定点加油供应商,所有定点供应商均给予当日挂牌价格基础上让价0.35元的优惠服务;4家保险公司作为定点保险服务商,均承诺给予最大保费优惠服务;5家汽车维修企业作为定点维修服务商,承诺给予低于市场均价的维修优惠服务,并与中标企业签订了优惠服务协议。评标结果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公布。
三是及时下发“三定”通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2019年10月30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实施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的通知》,要求毕节市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统一实行“统一制度、规范管理、集中采购、授权执行”的办法,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对公务用车进行日常维修、车辆保险和加油的,全部纳入定点服务范围。通知明确,各采购单位可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在通知公布的定点范围内,综合考虑报价、类别、质量、服务等因素,自行选择加油、维修、保险点,并协商具体操作方式、管理方式及资金结算方式。同时,建立“一车一卡”凭卡对号加油制度,要求各定点加油协议供货服务商应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加油流程,履行服务承诺,严格执行凭卡对号加油管理制度,从根源上杜绝公卡私用现象。规范了维修流程,除事故车辆、车辆音响设施、座椅装潢、内部装饰及轮胎更换外,其他项目均纳入定点维修范围。
四是畅通完善投诉渠道,着力强化监督检查。为规范协议供货商商业行为,在下发通知的同时,制定了《毕节市市级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投诉单》,建立了投诉制度,协议供货服务商各站点不履行协议承诺的,各单位可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起投诉。同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情况以及协议供货服务商履行合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议供货服务商不按服务承诺执行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名目收费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三定”协议供货服务资格。
五是聚焦降本增效目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将“三定”服务与推动公车信息化建设和公车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进一步扎牢公车监管的笼子,确保实现降本增效目标。搭建公务用车信息化监管平台,扎实推进公务用车“标识化”“信息化”建设,将市级公务用车纳入信息化平台监管,对行车轨迹、运行费用等全过程痕迹管理,2019年安全行车1595356公里,实现“零事故”目标,圆满完成各项保障任务。以实施“三定”为契机,开展公车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督,发现涉嫌违规违纪问题36个。据初步测算,实施“三定”管理后,市级公务用车每年可节约财政资金200万元以上。
同时,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脱贫攻坚一线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的通知》(黔办发电〔2019〕56号)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协调市级公务用车定点服务供应商为市直各单位脱贫攻坚一线工作人员量身定制私车加油、维修、保险等优惠措施,印发《关于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私有车辆实施优惠服务的通知》,为市直各单选派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定点帮扶干部用于扶贫的私有车辆提供优惠服务,助力脱贫攻坚,有效解决市直各单位脱贫攻坚一线工作人员“出行难、出行贵”问题,着力保障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