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热点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回放
最近闭幕的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97件,书面意见491件,其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其中,法律援助、物业管理、医疗卫生、交通治理等百姓关注的热点,成为代表们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重点。
提出议案和书面意见,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利,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式。紧扣时代脉搏,反映人民心声,一份份议案和书面意见,饱含着代表们对人民群众的真切情、深沉爱。
领衔人孟燕掖表
建议为家庭教育立法
【背景】
某校高一年级的小孙脑袋“挂彩”了。原来,他放学路上骑车闯红灯,与一辆助动车相撞倒地,脑袋鼓起一个大包。据小孙自白,爸爸经常“传授”闯红灯的“经验”:一、观察民警在不在;二、看看路两边有没有车;三、加快车速闯过去……
市交巡警总队透露,骑车学生是自行车事故的高发人群,约占总量的10%,而孩子缺少交通法规的“弦”,往往与家长的行为有关。有关部门的一项调查也印证了这一结论:67%少年儿童认为,行为习惯的养成,最大的影响来自家庭和父母。
孟燕掖表认为,目前,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存在着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的现象。比如,青少年犯罪趋于低龄化,非正常死亡事件屡有发生,学习中的非正常竞争,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较差等,而这些问题不无与家庭教育有关。不少父母在教育上重智育轻德育、重知识轻能力,并且百般溺爱、放任。当孟燕掖表领衔提出制定《上海市家庭教育条例》的议案后,引来23位代表附议:“家庭教育应该成为学校、社会、家庭‘三大教育’中的一根支柱,一定要把它‘竖’起来”。
据了解,市妇联等部门已对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了论证,建议制定《上海市家庭教育条例》,从而保障对家庭教育全面、多渠道、持续稳定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家庭教育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全民化,这对提升市民整体素质,确保下一代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领衔人盛耀祖代表
明确社会治安防范责任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夜间通宵服务便利店2400家左右,2002年本市发生抢劫便利店的案件有10起,今年1月1日至2月8日又发生类似案件6起,而不少便利店都没有或不愿意配建和安装技术防范设施。再如,本市某商业街的5家快餐店,去年就发生40余起偷窃案件,而当警方要求他们设立保安组织或人员时,他们均以“这问总部”,加以推诿。
盛耀祖代表分析此类现象认为,其间,既有一些企业重经济利益、轻治安防范的缘故,也有企业转制、经营转轨后治安防范工作没有及时跟上的原因。按照《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应当是“谁主管谁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系统主管部门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都应当确定治安负责人,负责本辖区或者管理范围内的社会治安防范工作。但《条例》实施10年后的今天,一些企业、事业单位由于种种原因,将保卫组织撤销了,尤其是一些“三资”、私营企业,根本没有重视治安防范工作,没有设立保卫组织。
由盛耀祖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修改《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议案中,要求增加“没有保卫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聘请保安服务公司或者签订社会治安防范承包合同,履行规定职责”一款。他们认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其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价有偿、合同契约法则,企事业单位应引入保安服务公司,以社会治安防范承包合同制度的方法,来实施社会治安防范,从而使这些单位承担起理应承担的社会防范职责,在社会防范职责上公平履行权利和义务。
领衔人厉明代表
呼唤出台法律援助法规
杨浦区的一位律师受理一起遗产纠纷的援助案件,只获得500元办案费用,可这起案件的遗书笔迹鉴定,就要数百元。受援对象付不起这笔鉴定费用,律师只得向律师事务所申请。在谈起这起案件的结局时,律师显得很无奈:“如果事务所不批准费用申请,遗书笔迹鉴定只得作罢,这起案件的前途如何,我就难说了。”据了解,在法律援助中,这种情况并非个别,由此法律援助也往往被打折扣。
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到工商管理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等处查阅档案的费用,案件所需的检验、鉴定费用等等,是由受援人筹措,还是援助机构支出,或由接待单位实行免除或减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本次市人代会上,厉明等代表提出了“建议制订《上海市法律援助条例》”议案,认为应该为法律援助立法。
厉明代表自1996年起从事法律援助,至今已办理上百件法律援助案例,在提出议案前,他还对本市的法律援助工作作了大量调查。他认为,法律援助是政府对受援对象提供的一种免费服务,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又要收取各种名目费用,可能使本来就贫困的受援对象无法真正地享受到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也就打了折扣,这有违法律援助的初衷和宗旨。为此,他建议,政府应该拨款,为法律援助提供支持。
厉明代表在议案中,还建议未雨绸缪建立法律援助的风险规避、错案赔偿制度,让法律援助不打折扣。
领衔人庄振文代表
完善业委会运作机制
2002年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受理的物业管理投诉就达749件,其中反映业委会组建、换届改选以及日常运作方面的问题有173件,占总量23.1%。分析个中原因,庄振文代表认为,未成立业委会居住区的业主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的操作也得不到任何监督。还有,不少业委会的运作由于没有相应的指导和法规监督,以及其中一些成员不负责任或行为不端,也使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
在今年的市人代会上,庄振文代表和沈谦代表领衔的议案,不约而同聚焦业委会运作机制。庄振文代表建议:尽快完善业主委员会运作机制。沈谦则提出:在《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中,应写入“业主委员会纳入基层党组织管理体系”、“业主委员会对本小区业主大会负责,其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业主大会通过”
等内容。两个议案意见一致:要使物业管理良性循环,必须让业主委员会“站”起来。
庄振文、沈谦等代表提出,尽管本市1997年7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和2000年8月上海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下发的《加强业主委员会管理若干规定》,对物业管理、业委会管理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随着上海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法规中的不完善之处日益显现。
他们建议,应尽快完善业主委员会运作机制,其中包括将业主委员会的管理纳入社区的综合管理,形成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相互协调、互相补充的机制;应规定业主委员会必须设立一名具有专业资质的职业物业管理经理人,主要负责相关的物业管理的审计、费用审核等专业把控和指导等,从而使业主委员会真正成为业主的“维权人”。
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一览表
今年的市人代会共收到代表议案97件,其中20件由大会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审议。20件议案具体如下:
领衔人
内容提要
朱荣林
尽快制定《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
厉明
建议制定《上海市法律援助条例》
吴建中
关于制定《上海市图书馆条例》的建议
方惠萍
关于为企业名称保护立法工作的建议
卢汉龙
抓紧制定《社会救助条例》的地方性法规
周庆江
关于修改《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的议案
沈谦
关于修订《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
陈晶莹
关于修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建议
盛耀祖
关于修改《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的议案
张幼文
关于制定国有资产转让办法的立法建议
李惠萍
关于补充完善《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具体实施办法的建议
徐静琳
尽快出台有关科技园区地方法规
吴春源
关于尽快制定《上海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的议案
沈国明
制定《上海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
武申申
建议制定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地方性法规
沈红慧
关于制定《上海市水文管理条例》的议案
刘兵
关于制定上海市法律援助条例的议案
庄振文
关于尽快完善业主委员会运作机制的议案
孟燕
关于制定《上海市家庭教育条例》的建议
郑杰
关于修改《上海市保护和发展邮电通信规定》,确保本市移动通信信号无缝覆盖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