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四举措扎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
一是全力推进“六型矿井”建设。强化红线意识,建设“安全型”矿井;强化技术支撑,建设“科技型”矿井;强化生态保护,建设“环保型”矿井;强化依法兴矿,建设“法制型”矿井;强化机械化采煤,建设“效益型”矿井,强化以人为本,建设“和谐型”矿井。
二是全力推进现场管理“四个零”。充分发挥驻矿安监员“前沿哨兵”作用,注重过程管理和日常监管的规范化,用过程控制结果,严格落实一线现场监管“四个零”。即:瓦斯超限零作业;前探钻杆清点零距离;井下一线监管零缝隙;非法违法生产建设零容忍。
三是全力推进离岗备案制度建设。为杜绝“五职矿长”因擅自脱岗或频繁更换导致矿井现场管理混乱,规定“五职矿长”请假一天书面报片区监管分局审批、请三天报县煤安局主要领导审批、三天以上报安监局主要领导审批,请假期间必须书面委托有关人员接替相关工作,且矿长、生产矿长和安全矿长不能同时请假。需更换“五职矿长”的企业,必须书面报县安监局备案,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严格落实“五职矿长”黑名单管理制度。
四是全力推进“隐患买卖”试点工作。指导煤矿建立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职工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职工举报查实的安全生产隐患,煤矿企业均认真受理,登记建挡,落实责任人限时整改,若遇特殊情况,严格执行停产撤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