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进一步推进城市健康稳定发展
近十年来我州城镇化加速,城镇人口增长迅速,城市建成区范围发生了重大调整变化,城市建成区(城镇规划区)面积迅速扩大,城市基础设施虽有较大改善,但仍不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主要存在城市配套费征收主体不统一、减免标准不统一、缓缴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维护投入严重不足,成为制约城镇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研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进一步科学合理地进行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我州城市经济健康稳定发展。2021年5月27日—6月1日,州住建局组成调研组,分别深入瓮安县、福泉市及都匀市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具体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行政主体、征收标准及程序、征收范围、征收金额、减免和缓交标准及程序等相关工作进行深入了解。6月3日,州住建局还组织了都匀市8家房开企业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情况开展座谈,听取企业对征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草拟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调研报告报州政府,为州委州政府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进一步推进城市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决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