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堡镇四个结合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潘家堡镇“四个结合”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14-11-21 来源:辽中区政府
潘家堡镇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做到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综治维稳、矫正帮教、法律援助有效相结合,有效地促进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该镇在对每起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前,调解干部都会进行案情分析,讲解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双方当事人要充分认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每件矛盾纠纷案件成为普法宣传的典型案例,让双方当事人都能体会到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人民调解与综治维稳相结合。针对该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实际情况,对涉稳倾向性矛盾纠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坚持做到排查走在调处前,调处走在激化前,苗头问题早消化,敏感时期早防范,矛盾纠纷早处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全镇涉稳矛盾纠纷。
人民调解与矫正帮教相结合。在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时,将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列入重点排查和管控范围,对其原有的矛盾和今后的困难,都耐心地帮助协调和解决。
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相结合。在调解中对能够调解解决的,尽力通过调解解决;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建议当事人通过合法诉讼途径解决,能提供法律援助的当场提供法律法律援助,有效实现了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的无缝对接,避免了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