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减灾委员会关于调整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康减委发〔2019〕1号
一、主要职责
康平县减灾委员会作为康平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分支机构,行使全县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指挥协调职能。负责制定全县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各地区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国内外减灾交流与合作。
二、领导机构及成员
主 任:高 原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刘祎兵 县政府副主任
张一民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沈阳生态环境局康平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国网康平供电公司、沈阳水务集团康平自来水公司、沈阳燃气集团康平燃气公司、中国人保财产康平县分公司、中国人寿康平县分公司、县慈善会、县红十字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康平分公司、中国联通康平分公司、中国电信康平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
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组组长、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组组长兼任。负责与相关部门、地区的沟通联络,组织落实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开展灾情评估、信息综合传送、灾害救助等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负责组织做好新闻宣传、网络舆情导控等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负责全县粮食应急工作,拟订粮食供应应急预案,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负责组织协调重要生活必需品货源,保障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现场供应。负责帮助协调与国外交流和合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配合做好受灾学校人员和财产的抢救和转移工作;灾后正常教学秩序的恢复工作;协调做好灾后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救援装备、防护、医药等生产工作。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组织电信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助抢险救灾的通讯保障和灾后通讯设施恢复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安全保卫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为灾害事故提供空中支援;参与抢险救灾和紧急运送受灾人员与物资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受灾地区处理受灾、遇难人员善后事宜,负责困难灾民社会救助工作及特困供养人员的安置和收养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防灾减灾救灾备灾资金的筹集、拨付。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和预报预警。负责汛情的监测和上报;组织协调抗洪抢险工作;水利设施的修复;参与洪涝、干旱灾害的评估上报工作。根据职责分工,保证灾区饮水安全。
沈阳生态环境局康平局负责协助受灾地区做好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协助组织灾区环境损失评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住房政策,指导受灾地区住房建设。负责实施工程设计的指导,施工安全的行业指导,负责受灾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现场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受灾地区建筑施工、房屋拆除等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和监管。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组织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公路运输和协调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恢复国省干线公路交通设施并协助地方政府恢复农村公路交通设施。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备灾工作,提出生产自救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负责恢复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等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卫生应急队伍,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对重大疫情、疾病情况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的传播、蔓延。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报告。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自然灾害预案;核查和上报灾情,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救灾捐赠,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指导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紧急救助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灾区现场物价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灾区现场物价稳定。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相关统计数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灾情统计调查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提出应急响应建议,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参与重大气象灾害评估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国网康平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抢修救灾的电力保障和灾后电力设施恢复工作。
沈阳水务集团康平自来水公司负责管辖区域内灾民生活供水、抢修和水质安全等事宜。
沈阳燃气集团康平燃气公司负责灾民生活供气、抢修和用气安全等事宜。
中国人保财产康平县分公司、中国人寿康平县分公司负责协调研究保险机构开展灾区农房保险理赔工作。
县慈善会、县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和社会组织负责开展救灾慈善捐赠、促进开展紧急救护、加强社会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社会志愿者等工作。
中国移动康平分公司、中国联通康平县分公司、中国电信康平分公司负责做好受灾地区通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