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安排部署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工作
8月17日,平塘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洪、陈以惠、曾昭洪、吴家福、黎德勇出席会议,副县长王大伟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会议宣读了平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塘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传达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并围绕执法检查内容,对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进行培训。
业务培训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好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增强做好执法检查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认真贯彻执法检查,严格依照“一法一决定”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县人大常委会各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一法一决定”,法律要义具有科学性、严谨性、操作性、指导性,要按要求如期开展高质量执法检查工作。 要在执法检查中提出意见建议,履行好职责。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职能职责,持续加大“一法一决定”的实施,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增强保护野生动物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市场交易,确保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推进“一法一决定”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