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三举措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工作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为切实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带来的危害,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榕江县根据不同等级食品安全事故成立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专家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细化职责分工,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为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建立监测体系,加强日常监管。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坚持“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体系,建立举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许可、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及时做好事件分析、评估、预警与信息发布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调处、早控制。
做好后期处置,用好问责利剑。事故发生后及时妥善做好人员安置、补偿以及污染物收集、清理处理等工作,及早消除事故影响,保证社会稳定。针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报告、调查和处置过程中,有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以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县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通过深究、问责、严处倒逼责任压实,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工作,让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