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新农合运行平稳十亿补偿惠及于民
去年,我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平稳,基金运行安全,参合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据统计,实际参合3223207人,参合率97.81%,参合人数较上年净增了105476人,参合率提高了1.5个百分点。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30元,四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达100%。
记者从州卫生局获悉,2013年新农合资金共补偿584.03万人次,补偿资金101178.44万元。其中补偿住院39.01万人次,补偿资金77068.17万元;补偿门诊545.02万人次,补偿资金24110.27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17%,资金使用率达101.55%。统筹基金最高补偿额达12万元。就诊人次较上年同期增加90.48万人次,补偿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407.53万元。
据介绍,去年以来我州卫生部门建立了统一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全州新农合实现了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的补偿模式、统一的住院、门诊及重大疾病补偿比例,有效解决了县际间受益不均的问题,保证了参合患者享有公平待遇,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和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同时,全州范围内所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看即报,当场减免,实行医疗机构垫付制度,参合农民就诊时只需缴纳属于个人自付部分,深受参合患者好评。为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除目前省卫生厅规定的24种重大疾病病种外,我州增加了20种恶性***列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全年共有7365人次获得补偿,医药总费用7224.26万元,新农合补偿5591.61万元,平均补偿比例达77.4%。
此外,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备案登记,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努力降低参合农民住院就医自费比例,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强化医疗机构服务意识,规范诊疗行为。同时,落实基金监管措施,规范基金管理:特别针对乡镇医疗机构网速慢、村卫生室传输丢失信息的现象,在移动公司落实专职维护人员,确保网络运行正常;采取各种方式对全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药品使用和收费行为;会同州纪委联合开展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如“小病大治”、虚增医疗费、挂床等问题,进行了全州通报和及时惩处;开展基金运行风险监测,及时评估全州基金运行的效益和安全性。
当前,为克服筹资标准上升压力及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等困难,我州卫生部门全力做好新农合筹资工作。截至2014年1月8日,12县(市)及都匀经济开发区共完成304.7万人的资金筹集任务,参合率初步达到91.12%。
(作者:***波 本报记者 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