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四举措推进老年人维权工作
金沙县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保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不断创新为老年人服务工作理念,创建老年人维权新模式,充分发挥维权平台、维权示范岗、舆论宣传和基层老年协会的作用,扎实推进全县老年人维权工作。
一是老年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现常规化”。结合精准扶贫进村入户,在老年协会、农村幸福院张贴标语,利用“老年节”、“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春节等多种有效宣传形式,广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规知识,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老年法律法规的认知率,提高老年维权意识;在全县扎实开展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利用身边发生的案例、现身说法、利用法制金沙栏目现场讲解等各种有效宣传形式,向广大老年群众普及防骗知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认真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借助金沙县文明办开展的金沙好人评选活动、金沙县孝亲敬老评选活动、金沙新闻,大力宣传报道贯彻落实老年法律法规情况和先进典型。
二是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考核机制“实现规范化”。会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法律援助中心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及为老服务工作;继续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纳入全县综治暨平安金沙建设专项工作考核范围,健全完善“保障有力、效果明显”的考核机制,确保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全面落实;配合司法局积极开展争创“老年人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
三是老年人法律援助队伍“实现专业化”。协调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涉法部门,按照亲情化、专业化、网络化的思路,逐步把能力突出、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充实到老年法律援助队伍,充分发挥老年人法律咨询热线的作用,畅通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对涉老案件及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简化程序、优先受理、及时受理”服务,注重非诉调解,确保维权效果,推进老年人维权工作。
四是老年人信访工作“实现制度化”。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维权网络,发挥村级老年协会的调解等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活动;争取县人大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涉老法规和优待政策的督导,开展老年法律法规和老年优待工作的调研,积极探索老年维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