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会同工信厅开展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两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按照《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要求,近日,厅治安总队三处会同工信厅民爆物品监管处对我省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组一行5人对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八四四、九八五五生产分公司,贵州盘江化工等生产销售单位的民爆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储存库安全防范、销售购买运输存档情况、硝酸铵储存情况进行了检查。经实地查看、材料查阅,共发现安全隐患15项,检查组对涉及单位当场责令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检查单位作出承诺,按照要求整改到位。整改完毕后由辖区公安机关复核确认。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切实消除了民爆物品源头隐患、堵塞了安全漏洞,落实了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了民爆物品流向监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