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四轮齐驱做好污染防控工作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调度机制,突出抓好减煤、控尘、治企、控车等关键环节,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经排查,县城建成区内已没有燃煤小锅炉,截至12月底,完成重点行业烟粉尘治理项目9个和18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44辆。二是推进周边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已编制《天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积极推动与周边县的联合防控。三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分别于7月下旬和12月初,对全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有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实施。今年1-11月,县城环境空气综合指数为2.73,优良率达97.2%,均优于州级下达的年度目标值3.0、95%。
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一是全面推进“水十条”重点任务。制定印发了《天柱县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计划》,加大工业、城镇生活、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截止目前,全县实施清洁化技术改造的2家重点行业企业已全部完成升级改造;加大农村农业污染防治力度,完成5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重新优化2014年划定的全县禁(限)养区,完成养殖场污染整治项目6个;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更新改造,18家加油站的56个地下油罐完成更换双层罐或设置了防渗池。持续推进清水江天柱段库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清水江白市断面水质持续向好,全年水质达到水功能区标准,达标率100%。二是努力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着力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开展了清水江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并实施了生态环境保护方案。三是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15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乡镇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全县15个集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全力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和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现“一源一档”依法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不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全面启动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开展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共布设取样详查点位405个(包括农业用地、重金属测试区、多环芳烃测试区、重点影响区),全县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基本形成。
持续做好总量减排工作。一是2017年天柱县通过严控新增重污染企业、畜禽养殖场工程治理和网箱养殖拆除等减排措施,天柱县重点工程化学需氧量减排量为283.11吨,氨氮减排量为12.866吨,可完成“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74.16吨,氨氮减排量12.21吨”的约束性指标计划。天柱县重点工程二氧化硫减排量为130.5吨,氮氧化物减排量为11.6吨,可完成“二氧化硫重点工程减排量56.62吨,氮氧化物减排量3.92吨”的约束性指标计划。二是顺利完成全县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发放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1张。三是加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指导协调工作。成立了天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并在环保部门内部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小组,编制完成普查工作经费预算并已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