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穴银莹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年液体增白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湖北省武穴银莹化工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委托黄冈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承担其“10000吨/年液体增白剂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评价人员深入现场踏勘,收集有关基础资料,委托进行环境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进行了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已编制完成了《湖北省武穴银莹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年液体增白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现按规定进行公示。
2、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湖北省武穴银莹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年液体增白剂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武穴市田镇工业新区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湖北省武穴银莹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VBL液体荧光增白剂(Optical Brightening Agent OBA)为二氨基二苯乙烯二磺酸(D.S.D酸)的衍生物,依其分子结构,可概分为二磺化、四磺化及六磺化等三大类。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为四磺化二苯乙烯类,为一种浅黄色液体。该增白剂在近紫外光波长范围300-400nm之间,有较好的贮存稳定性,较好的抗泛黄耐候性及水质适应性,较高的白度峰值,适于高品质、纸张寿命周期长的白色纸种,诸如文化用纸类,也被广泛应用于纺织、塑料以及合成洗涤液的增白。液体增白剂有广泛的需求量,项目的投建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质有限公司和山西永济银莹化工厂有限公司及张剑共同投资组建湖北武穴银莹化工有限公司,利用山西永济银莹化工厂有限公司拥有液体增白剂的科研生产技术,拟在湖北省武穴市田镇工业新区建设生产造纸专用10000吨/年液体增白剂项目。
二、环境质量现状
⑴大气环境
拟建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各污染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各污染物的评价指数平均值依次为ITSP>INO2 >ISO2,表明评价区内以总悬浮颗粒物污染为主。
⑵水环境
受纳水体东马口湖中港和东马口湖交汇处、马口内湖港、东马口湖三个点位对PH、CODcr、BOD、NH3-N、石油类,马口内湖港、东马口湖各污染物因子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域水质要求,中港和东马口湖交汇处水质不达标,超标原因主要是受到监测点位附近网箱养殖的影响。
⑶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1)锅炉烟气
本项目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和烟尘,烟气量为4460Nm3/h,SO2和烟尘的产生浓度分别为1432mg/m3和3871mg/m3,本项目拟采用文丘里麻石水膜除尘器(加石灰乳脱硫)的方法对锅炉烟气进行脱硫除尘处理。措施后外排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SO2和烟尘的年排放量分别为8.35t和2t。
(2)非正常情况下排放酸性废气
正常情况下,本项目生产工艺中产生的HCl经滴加烧碱,并经二级碱吸收后不以外排放。只有在二级碱吸收装置发生故障,不能发挥作用,工艺废气HCl短时间直接排放。通过估算模式预测,二级碱液吸收塔所排放的HCl的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2316mg/m3,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年产生废水81.58t/d,其中生产废水77.45t,生活污水4.13t,生产、生活污水混合后COD浓度为2294.51mg/l。本项目拟建项目废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曝气铁炭微电解-水解酸化-好氧生物处理-臭氧氧化工艺处理,处理效率达到95%以上,外排污水浓度可以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排往东马口湖,年排放COD2.448t。待田镇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本项目污水接入,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对马口湖水体的影响。
3.噪声
本工程噪声源为罗茨鼓风机、各类泵、制冷压缩机等,罗茨鼓风机、压缩机的噪声强度一般在95~120dB(A)之间,各类泵的噪声强度一般在90-95dB,经过预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昼间厂界噪声在49-58.4dB(A),夜间40.9-48.3dB(A),厂界噪声均可达昼间和夜间噪声均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排放标准限值。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脱盐滤渣、锅炉炉渣、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碱液吸收塔钠盐等。其中脱盐滤渣1.8t/a、污水处理站污泥180t/a,委托华新公司妥善处理,碱吸收钠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6.75t/a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锅炉炉渣365t/a可作为建筑材料外售。整个项目无固废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1)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HCl气体,项目拟采用二级碱液吸收塔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对应的标准。
(2)对锅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烟尘、SO2,项目拟采用文丘里麻石水膜除尘器,用石灰乳同时脱硫,除尘效率95%,脱硫效率60%,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2、废水
(1)执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未受污染的冷却水进入雨水管网排放。
(2)针对该生产废水有机物浓度高、毒性大、盐分含量高、可生化性差的特点,拟采用曝气铁炭微电解-水解酸化-好氧生物处理-臭氧氧化工艺对其进行处理。
(4)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3、噪声
(1)在选购罗茨鼓风机时,尽量选择进出口安装消声器的产品,若确不能购进,在设备安装同时罗茨鼓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
(2)将鼓风机安装在鼓风机房,通过建筑消减噪声级,避免敞开布置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污染。
(3)修建隔声间:在不影响工艺的条件,各类泵体集中布置,便于设置泵房,使噪声得以通过泵房这一建筑物消减。循环水站各水泵集中布置在循环水站泵房,不得敞开布置。
(4)在噪声级较高处通过多级隔声减弱噪声级,避免对厂界外环境保护目标产生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脱盐滤渣、锅炉炉渣、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碱液吸收塔钠盐等。其中脱盐滤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华新公司妥善处理,碱吸收钠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可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锅炉炉渣可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湖北银莹有限公司药物VBL液体增白剂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发展方向,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较先进,在拟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本评价推荐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情况下,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废水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及声学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在落实拟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本评价污染防治对策建议情况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详细情况,公众请于2010年10月30日之前与黄冈市环境保护研究所联系。
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可通过电邮、电话或传真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具体联系方式为:
环评单位:黄冈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及电话:汪社伦 134****6360
邮编:438000
通信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卫花园路18号
建设单位:湖北省武穴银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剑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湖北省武穴市田镇工业新区湖北省武穴银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6875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具体为蕲春田镇工业新区的居民以及当地的相关工作人员。
包括: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程度的认识;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包括发布信息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必要时咨询专家意见,以及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有任何疑义或建议时,请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及时反馈给本单位。
黄冈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