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零点行动突查水污染
7月4日凌晨零点,县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分成两个小组,对我县工业园区和三里畈镇涉及污水排放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被称为“湖北最严水法”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凡违规排放污染物,要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环保部门在原处罚数额基础上按日连续处罚,且不设上限。
在这次“零点行动”突击检查过程中,环保执法人员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直接到企业现场,重点检查了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水排放标准和总量是否达标,是否私设暗管或其他规避监督方式恶意偷排水污染物,并对各企业的排污口排出的污水进行了采样监测。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还当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向企业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政策,要求企业严格整改,认真对待。
县环保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根据每个企业排放污水情况进行指标分析,凡发现有超标排放行为的企业,环保部门将严格按照新的水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