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从四个方面积极探索法治信访建设
近两年来,按照新时代对信访工作的新要求,庆阳市信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把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与推进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以法治思维引领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以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信访工作的自觉性,积极建立“法治信访”新业态,努力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积极探索完善化解社会矛盾法制体系。更加重视研究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立法,将一些在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矛盾化解政策和措施,经过充分论证后适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确保基层社会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比如:研究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立法,对调解的事权范围、职责、程序及诉调、检调、公调等调解方式予以明确;完善土地、山林等权属界定的规范,引入听证、法律顾问咨询等制度,切实依法解决山林、土地等信访热点问题;界定缠访、闹访行为与正常维权的界限,合法的予以保障、保护,违法的予以限制、打击。
二是注重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基本原则。各级党委、政府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的实践中,无论是出主意、想办法,还是作决策、处理问题,都坚持做到敬畏法律、依法办事。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行政、司法等其他法定途径的边界,按照信访投诉请求分类处理清单,合理分流、靠实责任、依法处理。同时,进一步增强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意识,转变群众“信访不信法”观念,引导信访群众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依法理性反映诉求。
三是不断加大非正常上访治理工作力度。畅通信访渠道,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建立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非正常上访治理力度,切实提升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对“信访不信法”、“边打官司边上访”、“弃法转访”、“以访压法”等不良观念和现象,积极纠正引导,努力促使信访问题的解决回归到法治的道路上来,切实维护司法的权威。对“越级访”、“暴力访”、“缠访闹访”等恶劣现象,坚决予以打击处理,全力维护正常的信访法制秩序。坚决纠正随意突破政策法律底线、“花钱买平安”的不良现象,切实维护社会法治秩序。通过宣传教育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反映信访诉求,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和时效,让信访工作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的正能量。
四是着力加强干部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抓住“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有利契机,将普法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切实做到法治教育到点到位。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公众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反映信访诉求。同时,健全领导干部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建立领导干部每年接受法治知识教育的制度和考核规定,特别是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的法治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能力,提升全社会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