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民政局关于取消户籍居民死亡火化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及实施节地生态安葬鼓励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我区自1997年开始,根据《南山区殡葬改革管理办法(试行)》(深南府[1997]78号),对辖区户籍居民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区政府给予家属1000元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通过实施这一补助政策和各殡改单位的努力,目前,实行火葬已成了群众的自觉行为,全区火化率连续18年保持100%。2012年6月15日起全市全面实施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市民实施了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合计免费1980元),全市其他区均已全部取消火化补助政策。基于以上原因和目前殡改形势及政策的变化,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取消现行的户籍居民死亡后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费的政策,并从即日起不再受理丧葬补助申请。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区实施节地生态安葬鼓励政策,对辖区户籍居民自愿选择骨灰撒海、植树、花葬等生态葬的家属,政府给予3000元奖励金(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事项待制订后再另行通知)。
请各街道办事处将通知内容传达至各社区工作站,并向辖区居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南山区民政局
2016年1月22日
联系人:莫建丰 联系电话:86077916、133****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