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桥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场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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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31日发表
2015年6月2日,当事人邓某某(化名)到司法所反映情况,说他的男友朗某将她打伤了,鼻梁骨折,两个人现闹得不可开交,报了110,警察要求到司法所调解委员会解决问题。司法所调解员得到通知后马上进行了调查,得知他们两人都是离异者,在一起已经有5年的往来,但是没有办结婚手续。发生纠纷主要是因为对方的小孩子的教育出现分歧,他们常为一点小事都可以争个脸红,何况男方那天又喝了点酒。为此,调解员做男方工作,向他及家属宣传国家的法规政策讲明《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男方必须向女方作人身伤害赔偿,至于赔偿多少由两人再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男方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赔偿女方三万元整。女方谅解男方的过激行为,不再追究男方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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