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着力推动公众参与形成环保合力
和合承德网讯 (记者关鹏玉,通讯员王思力)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增设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章,这是一个“新课题”,它赋予公民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守则、公众参与的社会环境保护体系纳入法制化轨道。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我市持续加大环保法的宣传力度和培养公众的环保意识、监督意识,推动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我市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和微博发布各类环境保护工作动态。在强化日常宣传的同时,市环保局创新开展了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第一次正式在小学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编写了《承德市生态文明教育小学读本》,在全市选取25所试点学校,列入日常教育。集中张贴、发放大气污染防治倡议书,在全市公共场所张贴“共护蓝天、从我做起,承德人民在行动”倡议书4万份,引导市民以身作则,并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来。
我市还首次聘请大气义务监督员。按照“热心环保公益事业,具备较强的使命感和奉献精神”等条件,我市在主城区选聘300名、每个县区各选聘50名,共聘任了750名大气义务监督员,对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义务监督。其中,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学生环保志愿者、社区热心居民、农村普通居民等,几乎遍及社会各行各业。环保监督员从自己的身边做起,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的环保知识,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问题,监督环保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为打造承德碧水蓝天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