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系统架起农民致富桥梁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在工商部门的引导推动下,我市共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93户,成员出资总额21934.33万元,2008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人均纯收入达到7500元,并带动近50万农户增收致富,让农民的日子越过越红火。
积极探索***发展瓶颈
随着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常年外出务工人数的增加,农村中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正逐年减少。为解决人均耕地少、劳动力成本高以及外出经营户不能顾及土地耕种的问题,2008年,在当地工商部门的引导发动下,宁阳镇西关社区村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组建了宁阳镇金阳林草牧合作社,对土地统一经营,此举不仅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而且大幅增加了收入。此后,本着自愿有偿和进退自由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各级工商部门引导农户与合作社签订合同,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社,既解决了制约合作社规模发展的土地问题,又保证了农民和经商户从土地中得到收益。
多措并举提高建社质量
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我市工商部门出台了《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各级工商机关多次深入农村和涉农企业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对已形成规模还没有成立合作社的涉农企业、农户、农产品协会等发放《成立合作社建议书》,积极鼓励、帮助和指导其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建立了农村经纪人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经纪人,登记费、工本费、培训费、管理费全免。并积极引导农村经纪人组建各类经纪合作组织、经纪公司,推广完善“市场+经纪人+合作社”、“公司+经纪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组织模式,引领广大农民闯市场。宁阳县郑龙村有机蔬菜专业合作社通过经纪人联系,每年有机蔬菜出口2700多吨。
合作社带来农村新风尚
合作社的建立,为社员致富提供了坚实的平台,激发了农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肥城市刘台村成立了肥桃产销合作社,建立了科技示范园,培养起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带动起3万亩肥桃基地,铸造起“肥桃”品牌,吸引来全国各地的客商。他们办起的“桃花旅游”,每年吸引游客5万多人,仅门票一项收入就达8万元。
合作社社员钱袋子鼓了,精神面貌也变了。在合作社里,社员经常集中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比学赶帮,通过这种相互交流、传授、学习,不但增进了农民之间的团结互助,而且提高了全体社员的生产技术水平和自身素质,为建设新农村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