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昌源食品有限公司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昌源食品有限公司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6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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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昌源食品有限公司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昌源食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598、600号 |
环评机构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昌源食品有限公司选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598、600号进行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6166平方米,年产果仁300吨、果仁酥300吨。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包括挑选、清洗、调味、膨化、烘干、煮制、包装等。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用于环保投资费用1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清洗豆类废水、车间地板冲洗水、消洗车间废水等生产废水经有效收集处理后,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与处理后的生产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高明区更合镇第一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②项目燃烧柴油后产生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SO2及颗粒物能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的要求。 ③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坏果仁、不合格产品将其交给油厂加工工业用油,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实验室废试剂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