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镇公办小学招收转学插班生方案
根据义务教育招生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明城镇小学招收转学插班生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收插班生的学校和学位数
年级 | 明城小学 可提供学位数 | 崇步学校 可提供学位数 | 全镇 可提供学位数 |
二年级 | 7 | 5 | 12 |
三年级 | 10 | 5 | 15 |
四年级 | 10 | 5 | 15 |
五年级 | 5 | 2 | 7 |
六年级 | 0 | 0 | 0 |
说明:
1.学位数的统计以招生方案公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2.公办学校必须在规定班额内招收转学插班生,小学为45 人/班,已达到规定班额的不再招收转学插班生(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小学不超过50人/班);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不予转学。
3.镇属公办小学转学插班工作由所在镇教育局统筹管理,区属公办初中转学插班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管理。
二、报名对象
(一)明城镇户籍生;
(二)佛山市引进人才、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适龄子女;经高明区经促部门认定大型骨干企业员工子女;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三)非本镇户籍,但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学生。包括以下几类:
1.父(或母)在本镇内工作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含5年)以上,并且在本镇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
2.父(或母)在本镇内工作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含5年)以上的;
3.父(或母)在本镇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
4.除购买社保或房产外其他类别的符合政策性借读生。
三、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学校 |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咨询电话 及联系人 |
明城小学 | 7月4日至7月10日 | 明城小学 教导处 | 88831478 夏老师 |
崇步学校 | 崇步学校 教导处 | 88865882 张老师 | |
镇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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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837502 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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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交资料
办理转学插班申请的,由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填写并向学校提交《转学插班申请表》。
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现场查验原件后上交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由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亲笔签名确认,并依次装订后提交):
(一)明城镇户籍生:
1.户口本(户主页、父(或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本的无需提交);
3.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原校打印提供)。
(二)佛山市引进人才、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适龄子女或现役军人适龄子女;经高明区经促部门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员工子女(资料由区教育局下发至镇教育局和公办初中学校,学生无需提交):
1.户口本(户主页、父(或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本的无需提交);
3.佛山市引进人才、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适龄子女或现役军人适龄子女;经高明区经促部门认定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或100亿元的高明区大型骨干企业员工子女的相关审定名单。
(三)非本镇(街道)户籍,但符合《明城镇2018年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中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学生:
1.户口本(户主页、父(或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本的无需提交);
3.当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
4.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原校打印提供)。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顺序
录取转学插班生按照以下顺序:
第一类:本镇学区户籍生;佛山市引进人才、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适龄子女或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第二类:高明区本镇学区以外的户籍生;
第三类:经高明区经促部门认定的高明区大型骨干企业员工子女;
第四类:非本镇户籍,父(或母)在本镇内工作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含5年)以上,并且在本镇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
第五类:非本镇户籍,父(或母)在本镇内工作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含5年)以上的;
第六类:非本镇户籍,父(或母)在本镇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
其它非本镇户籍,除购买社保或房产外其他类别的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学生的次序依次录取。
(二)如果同等条件的申请人数多于学校可安排的招收学位数时,由学校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入围名单。
(三)各校根据学位数量依次录取报读本校的插班生,如没有剩余学位接收的,镇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服从安排当放弃学位处理。
请报名的家长做好未能被录取回原校或转至其他学校就读的相关准备,以免造成入学方面的麻烦。
六.补充
(一)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一经查实资料造假或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留级重读的,将取消学生当年申请插班转学的资格,不再安排学位就读,由家长自行安排学生转学事宜。每个学生只能报读一所学校,如果同时报读多间学校将取消报读资格。
(二)本方案由明城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