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18年9月份及前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9月份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类事故,包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和工矿商贸等其他事故,下同)6起,死亡6人;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均上升100%。其中:
1.建筑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持平。事故情况如下:
2018年9月4日10时左右,位于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吉榕路44号的一处废弃厂房在维修补漏过程中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租赁服务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00%、增加1起,死亡人数上升100%、增加1人。
2018年9月25日9时25分左右,龙岗区布吉街道翔鸽路与罗岗路交汇处万象汇3号门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起数上升300%、增加3起,死亡人数上升300%、增加3人。事故情况如下(9月10日坪地叉车交通事故未纳入统计):
2018年9月18日13时25分左右,一重型厢式货车沿龙岗区龙城街道沈海高速公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2860公里+600米路段时,该车车头与前方同车道行驶重型厢式货车车尾发生碰撞,造成1人死亡。
2018年9月26日04时50分左右,一轻型厢式货车沿龙岗区横岗街道沈海高速公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2867公里+900米路段时,与前方同车道一辆因发生故障停在车道上的重型仓栅式货车车尾发生碰撞,造成1人死亡。
2018年9月28日11时5分左右,一小型普通客车沿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沈海高速公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2849公里+800米路段时,与前方同车道一重型仓栅式货车车尾发生碰撞,造成1人死亡。
2018年9月30日11时33分,龙岗区南湾街道金鹏物流园A区15栋一楼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9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道路交通、火灾和工矿商贸等所有事故,下同)46起,死亡10人;同比起数上升4.55%、增加2起,死亡人数下降9.09%、减少1人。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23起,死亡7人,受伤11人;同比起数下降32.35%、减少11起,死亡人数下降22.22%、减少2人,受伤人数下降62.07%、减少18人。
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4人,受伤0人;同比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受伤人数持平。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3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均上升50%。
3.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20起,死亡0人;同比起数上升150%,死亡人数持平。
(三)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9月份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1-9月份各类事故累计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9月份,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3起,死亡49人;同比起数上升12.77%,死亡人数上升16.67%。其中:
1.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10起,死亡10人;同比起数上升25%、增加2起,死亡人数上升66.67%、增加4人。
2.建筑业。发生事故17起,死亡14人;同比起数上升70%、增加7起,死亡人数上升40%、增加4人。
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发生事故20起,死亡19人;同比起数下降20%、减少5起,死亡人数下降9.52%、减少2人。
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上升100%、增加1起,死亡人数上升100%、增加1人。
5.其他行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起数上升66.67%、增加2起,死亡人数上升66.67%、增加2人。其中:居民服务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租赁服务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水产和供应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二)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1-9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357起(全市2734起,宝安581起),死亡78人(全市356人,宝安97人),受伤128人(全市771人,宝安183人);同比起数下降29.86%(全市下降8.87%,宝安下降11.16%),死亡人数下降10.34%(全市下降6.07%,宝安下降10.19%),受伤人数下降52.24%(全市下降23.96%,宝安下降4.19%)。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169起(全市1296起,宝安247起),死亡46人(全市208人,宝安58人),受伤108人(全市723人,宝安171人);同比起数下降45.83%(全市下降15.07%,宝安下降19.54%),死亡人数下降29.23%(全市下降18.75%,宝安下降19.44%),受伤人数下降59.09%(全市23.89%,宝安下降4.47%)。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8起,死亡17人,受伤10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8.00%,死亡人数下降19.05%;受伤人数下降37.50%。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35起(全市156起,宝安43起),死亡32人(全市142人,宝安38人);同比起数上升75%(全市上升14.71%,宝安持平),死亡人数上升68.42%(全市上升23.48%,宝安上升5.56%)。
3.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153起(全市1282起,宝安291起),死亡0人(全市6人,宝安1人),受伤2人(全市7人,宝安0人);同比起数下降13.56%(全市下降4.19%,宝安下降4.28%)、减少24起,死亡人数下降100%(全市下降25%,宝安上升100%)、减少3人,受伤人数上升100%(全市下降56.25%,宝安下降100%)、增加1人。
(三)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9月份,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全区前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前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前三季度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除第一季度同比有所下降,二、三季度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大幅上升,特别是第三季度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加6起和6人。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分析,工矿商贸及其它领域事故起数上升60%、死亡人数上升68.42%,这表明工矿商贸及其它领域事故多发高发;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事故起数下降45.83%、死亡人数下降29.23%,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火灾事故安全形势较为平稳,但是即将进入冬季,发生亡人伤人火灾事故的风险增大,消防部门应积极应对。
(一)工矿商贸及其他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严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大幅上升。
前三季度,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357起,死亡78人,受伤128人;同比起数下降29.86%,死亡人数下降10.34%,受伤人数下降52.24%。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工矿商贸及其它事故发生35起,死亡32人,同比起数上升75%,死亡人数上升68.42%,工矿商贸及其它事故同比大幅上升。
第三季度发生工矿商贸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12起,死亡11人,同比起数大幅上升50%,死亡人数大幅上升37.5%,安全生产事故形势陡然严峻。
前三季度工矿商贸及其他领域安全形势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1.事故发生区域相对集中,部分街道事故高发频发。
前三季度,全区11个街道均有发生工矿商贸及其它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共发生事故35起、死亡32人,受伤18人。其中坪地街道发生6起,死亡6人,死亡人数占比18.75%;平湖街道发生6起,死亡5人,受伤16人,死亡人数占比15.63%;坂田街道发生5起,死亡5人,死亡人数占比15.63%;宝龙街道发生5起,死亡4人,死亡人数占比12.5%;南湾街道发生3起,死亡3人;园山街道、布吉街道、龙岗街道均发生2起,死亡2人;龙城街道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1人;横岗街道、吉华街道均发生1起,死亡1人。坪地、平湖、坂田、宝龙街道事故高发,以上事故高发多发街道需进一步强化事故管控措施压降事故。
2.事故发生类型较为集中。
前三季度,与2016、2017年相比较,高坠、触电仍是事故多发的事故类型,但是2017年得到有效遏制的机械伤害今年抬头明显,跃升到事故高发类型的第二位。机械伤害高发频发跟今年我区新增较多低端小企业有一定关系,但同时也表明我们对相关企业预防机械伤害的宣传教育及监管存在一定问题。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应将机械伤害预防铁律:“四必有、四不修、四停用”(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带电不修、带压不修、高温过冷不修、无专用工具不修;无联锁防护停用、无接地漏电保护停用、无岗前培训停用、无安全操作规程停用)宣传贯彻给企业,并且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同时可以开展一些预防机械伤害的专题讲座和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有效地压降机械伤害事故。
3.事故高度集中发生在建筑业和冶金工贸行业。
前三季度,建筑业发生事故17起,死亡14人,受伤18人,事故起数占比48.57%,死亡人数占比43.75%。据统计,前三季度共发生小散工程和零星工程作业事故13宗,死亡11人;其中第三季度发生5起,死亡5人。据分析,前三季度零星工程事故一直多发高发且波动反复。经总结研究,由于小散工程和零星工程作业随意性大,一般工作量不大且对专业性要求不高,作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且缺乏专业技能,违规违章或忽视安全防护进行作业的现象相对普遍,监管难度大,导致类似事故呈增多趋势。
冶金等工贸行业发生事故11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占比31.43%,死亡人数占比34.38%。其中:机械伤害事故发生6起,死亡6人,事故起数占比54.55%,死亡人数占比54.55%;触电、中毒、车辆伤害、高处坠落事故各发生1起,死亡1人。机械伤害死亡人数占比54.55%,这表明,部分企业在从事生产工作时未能提供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或设备,设备老旧、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作业环境恶劣;未制定符合要求贴合本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现场管理不力;作业人员对风险认识不足,无证作业、串岗作业、违章作业普遍,导致机械伤害事故高发。
4.小、散、乱、危、污企业发生的事故呈增多趋势。
前三季度,已有6起事故发生在小、散、乱、危、污企业,占事故起数的17.14%,死亡人数的18.75%。
我区目前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期,部分传统制造业陆续搬离,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为避免损失,引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低端产业,造成小、散、乱、危、污企业数量激增。这些企业缺乏安全管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大量使用老旧机械设备和电器,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作业环境恶劣,高度危险且破坏环境。小、散、乱、危、污企业虽小,但危害极大。它不但造成我区局部地区的产业倒退,还引入了大量的低素质人口。今年35起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死亡的32人中,高中学历7人,初中学历13人,小学学历8人,文盲4人,初中及以下学历占78%。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在每年近四十万的新增人口中,大部分为初中以下学历,而这些人往往成为生产安全事故的制造者和受害者。
(二)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事故高发,安全纳管需采取更有力的措施。
今年以来我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事故高发,1-9月份,全区已经发生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死亡事故13宗,造成11人死亡、17人受伤(全市宗55,死亡49人;宝安区16宗,死亡15人;龙华区14宗,死亡13人),死亡人数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总数的34.38%,比去年(10人)增加10%,是拖累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因素。从事故发生区域来看,13宗事故,坂田发生2宗死亡2人,坪地2宗死亡2人,平湖2宗死亡1人受伤16人,龙城2宗死亡1人受伤1人,龙岗、南湾、横岗、吉华、宝龙等街道各发生1宗分别死亡1人。从事故发生场所来看,13宗事故,发生在工业园区的4宗,发生在私宅的4宗,发生在商场、商铺和其他场所的5宗。从事故类别来看,13宗事故中,高处坠落9宗,坍塌事故3宗,物体打击1宗。从死亡人员年龄身份分析,11名死者中,40岁以上的8人占72.7%,50岁以上的5人占45.5%,30岁以下的只有2人占18.2%。这表明小散工程覆盖面广、危害性大,主要发生在商场、商铺和工业园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普遍缺少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和用品。下一步,各街道和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巡查、全面纳管,组成专业队伍和人员,严格落实市政府暂行办法中提出的“全面纳管与分类纳管相结合”“社区网格化巡查为主,物业服务企业巡查为辅”“属地管理和行业督导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大力推广使用安全防护工具和用品,减少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因不规范建设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道路交通事故持续下降,但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波动反复时有反弹。
前三季度,道路交通事故与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分别下降45.83%和29.23%,道路交通领域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波动反复时有反弹。9月份发生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亡人数均大幅上升200%;特别是今年以来涉泥头车事故反弹明显,前三季度共发生涉泥头车死亡事故7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增加2起和2人,事故起数和亡人数均大幅上升40%。这表明,涉泥头车死亡事故有反弹迹象,区泥头车整治办、交通管理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分析事故原因,查找监管漏洞,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坚决遏制事故上升态势。
(四)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大幅下降。
前三季度,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降幅较大,分别下降13.56%和100%。未发生人员伤亡,未发生达到统计口径的生产经营性火灾,形势持续好转。
四、全区1-9月份相关职能部门执法情况
(一)安监执法情况
1-9月份,全区共实施行政处罚2033次,同比增长224.8%(2017年实施行政处罚626次)。行政处罚次数排在前5位的街道依次为:坪地街道(275次)、宝龙街道(233次)、横岗街道(225次)、平湖街道(199次)、坂田街道(195次)。行政处罚次数同比增长幅度排在前5位的街道依次为:吉华街道(+469.6%)、园山街道(+417.6%)、横岗街道(+378.7%)、平湖街道(+352.3%)、龙城街道(+350%)。
1-9月,全区实施经济处罚金额为3545.7万元,同比增长88.2%(2017年经济处罚金额1883.58万元)。其中,共实施监督处罚金额2756.53万元,占比90.9%;共实施事故处罚金额789.17万元,占比9.1%。经济处罚金额排在前5位的街道依次为:横岗街道(361.16万元)、宝龙街道(288.61万元)、坂田街道(277.47万元)、南湾街道(244.93万元)、坪地街道(239.37万元)。经济处罚金额同比增长幅度排在前5位的街道依次为:横岗街道(+281%)、龙城街道(+239.5%)、平湖街道(+214.1%)、宝龙街道(+190.9%)、坪地街道(+182.9%)。
(二)消防执法情况
2018年1-9月,全区消防监督检查各类场所47972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94022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93342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7053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份(罚款单位1828家,罚款个人35人),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2037份,责令“三停”单位847家,共罚款金额1187.70万元,同比增加30.00%。
全区11个街道实施行政处罚次数前5位的街道分别是:坂田街道216次,平湖街道202次,龙城街道185次,龙岗街道185次,布吉街道182次。全区11个街道处罚金额排名前5位的街道分别是:坂田街道(142.15万元)、龙城街道(135.95万元)、平湖街道(128.55万元)、龙岗街道(108.70万元)、布吉街道(106.90万元)。
(三)交警执法情况
重点针对酒驾、飙车、不系安全带、违规使用远光灯等危险驾驶行为,以及泥头车、货车、营运车辆等“三超一疲劳”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9月份,龙岗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92.29万宗(不含高速公路),同比上升95.19%;罚款金额28473.21万元,同比上升51.98%。其中,扣车26357辆,同比上升62.30%;醉酒1277宗,同比上升66.06%;酒后1792宗,同比上升68.42%;行人非机动车22.22万宗,同比上升120.19%;泥头车违法26995宗,同比上升18.33%;行政拘留3372人,同比上升1130.66%。
高速公路(龙岗段)共查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0.57万宗,同比上升19.82%;罚款金额3872.60万元,同比下降7.6%。其中,扣车1399辆,同比上升13.65%;货车31266宗,同比上升12.91%;无证驾驶177宗,同比上升38.28%;伪造变造证件、号牌29宗,同比持平;不系安全带49197宗,同比上升192.82%;醉驾98宗,同比上升3.16%;酒驾193宗,同比上升1.58%;拘留145人,同比上升34.26%。
(四)交通执法情况
1-9月份,全区交通检查各类车辆21217辆,开具交通违法处罚行为通知书3044份,罚款金额1279.53万元,处罚宗数较去年同比下降10.6%(去年同期处罚3405宗),处罚金额同比增长11%(去年同期处罚1152.37万元)。
全区8个交管所实施行政处罚宗数前3位的街道分别是:龙岗472宗,南湾454宗,横岗386宗。全区8个交管所处罚金额排名前3位的街道分别是:坪地213.83万元、布吉177.14万元、龙岗1***.71万元。
(五)住建执法情况
建筑施工:区管工程330项,共出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人员7976人次,检查2600项次,排查安全隐患8906项,已整改8562项,整改率96%,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41份,责令停工通知书83份,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66份,处罚金额675.68万元,同比上升89.7%。
燃气行业:共出动***0人次,检查燃气站点214站次,排查安全隐患359项,已整改359项,整改率100%,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责令停工通知书3份。
(六)市场和质量监管系统执法情况
1-9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24334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其他经营单位25141家次,共查处无照经营案件175宗,罚没163.13万元、同比增长3.5%;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54份,查封违法违规使用设备113台(套),立案115宗。
五、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
1-9月份,全区共巡查各类企业43889次,查处各类安全隐患173234处,复查企业共计31068家次,督促企业整改隐患122196处,隐患整改率为70.54%,其中布吉、宝龙、园山街道分别以87.15%、80.77%、75.86%的隐患整改率位列全区前三。目前,全区370名网格员已全部配备巡查移动终端,176个网格均配备了交通用车,建立了176个网格企业群、11个街道网格工作报送群和1个全区网格员工作总群,全区网格化微信群用户数已达28000余人,可将重要通知及文件及时传达到全区企业,打通了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
六、四季度工作意见和建议
从1-9月份整体情况看,我区的生产安全形势相当严峻,安全生产事故呈上升态势,尤其工商贸领域事故死亡人数上升明显。第四季度历来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召开第四季度防范亡人事故工作会议,深入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积极制定并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压降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着力查找共性原因,研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防范措施。建议各街道、区住建局、安监局等部门要针对今年以来建筑业和工矿商贸领域高发等规律特点,盯紧盯牢高坠、机械伤害和触电等高发事故类型,着力查找事故共性原因,研究制定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追责及信息公开力度,坚决遏制建筑业和工矿商贸领域事故高发态势。
(二)穷尽一切办法措施,坚决遏制小散工程事故多发苗头。各单位、街道要结合辖区实际和事故教训,根据《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和《龙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工程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一是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二是加强监管,认真落实“四个一律”(对没有安全监管备案的,一律停止作业;对没有正规施工单位的,一律不得施工;对没有安全技术方案、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止施工;对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整合网格员及其他巡查人员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实施动态监控,督促从业人员规范施工行为;三是部门联动,各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互动,实现信息共享;四是强化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通过社区工作站、工业园区及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等,把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备案登记制度和防范事故安全知识宣传“到户到人”。
(三)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1-9月份,我区道路交通形势持续好转,事故总数与亡人数下降幅度较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但是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波动反复,尤其是涉泥头车事故上升明显。各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分析总结事故原因,找准薄弱环节;针对行人、自行车、摩电和大型车辆继续加大治理力度;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源头监管,压实治理责任;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道路交通设施水平;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完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主体责任调查处理机制,倒逼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